注重预防:从源头上遏制渎职侵权犯罪
惩治腐败,预防先行。全市检察机关在严格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同时,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依法查办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工作。
深入剖析渎职侵权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这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较为常见的一种方法和途径。从2009年开始,市检察院规定,对查办的所有案件在侦查终结后15日内,都要写出剖析材料,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提出预防对策,并向发案单位或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
实践中,台州检察机关在注重做好个案的剖析和帮助发案单位开展预防工作外,积极开展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针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向渎职案件多发的行业提出加强预防犯罪工作的建议。近年来,先后对林业系统、公安系统、拆迁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等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深入分析案发特点与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
不少检察院还到国土、林业、工商、安监、城建、国资委、消防等单位宣讲授课,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
为了使预防渎职犯罪工作常规化,不少检察院还和有关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和研究预防工作。如市检察院分别与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就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召开了联席会议,并下发会议纪要,要求所属单位认真做好预防工作。
反渎职侵权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检察机关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查办案件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建立完善反渎工作机制为动力,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强化基础,确保案件质量,努力开创我市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