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8日讯
古训说“食不言寝不语”,不过朋友相聚杯来盏往的难免发出声音,这本来不是什么大事,但有几位小伙子却因此起了争执,最后还发展到抢劫人家钱财的地步。
5月6日上午,临海法院对本案其中一名被告人刘某作出判决。
事情发生在去年3月18日晚11时许,湖南人刘某、向某等约了几位老乡在临海市东塍镇一家饭店吃宵夜。其间,他们认为邻桌的黄某等3人说话太吵,和对方争执起来。幸亏,最后双方被饭店店主及时拉开没起更大冲突。
饭后,感觉不解气的刘某等人觉得一定要好好修理黄某。在饭店门口,刘某等人对黄某进行拦截,拳打脚踢一顿后强迫其下跪道歉。黄某照做了,但仍然无法让刘某一群人释怀。这时,有人提出了顺便“搞点钱用用”,于是他们将黄某等三人带进小巷,边殴打边索要人民币25000元。黄某被迫拿出身上仅有的200元并被强制搜走一只手机后才得以脱身。随后黄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数天后,向某等多名被告人相继落网并被法院分别判处4年至4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刘某因在案件中参与相对较少,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