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0日讯
日前,椒江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细则,为各类社会救助的实施提供依据,杜绝“开汽车、领救助,读名校、享低保”等不公平现象的发生。这是全市首个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该实施细则自5月1日起施行。
享受社会救助要过核定收入关
实施细则规定,今后椒江区常住户籍居民低收入家庭申请各类专项社会救助,需要由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等十几家单位组成的椒江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家庭开展收入核定。
核定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家庭要提供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状况、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关系等证明材料,并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政府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受理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申请或收到区收核办转来的低收入家庭申请材料后,可委托居(村)民委员会入户调查。区收核办在收到核查意见和有关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同时,将结果函告相关专项救助主管部门。
如申请家庭因虚报、瞒报等行为而获得社会救助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救助资格,并追回之前享受的待遇,同时将相关行政处罚情况录入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当地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体系。
拥有汽车、饲养名贵宠物家庭不得享受社会救助
哪些家庭收入可以纳入测算范围?椒江区民政局副局长阮险峰介绍:“家庭收入,包括家庭可支配收入或纯收入和财产。具体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拥有的家庭全部收入或纯收入。个人工资、津贴、承包经营所得、利息、赡养费、彩票中奖偶然所得等15项纳入认定范围。”
阮险峰表示:“在核定时,除计算家庭收入外,还要对家庭实际生活消费状况进行评估。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虽低于本区低收入标准,但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本区低收入标准的,不予批准享受低收入家庭相关待遇。为此,收入核定办法对家庭拥有汽车、饲养名贵宠物、佩戴名贵手表等高档消费品的;家庭月电话、水、电费用超过全区城乡居民平均水平的;家庭成员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的;家庭成员自费出国工作(包括劳务输出)、学习的等15种不能认定为低收入的情形做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