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4日讯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继5月1日下午2时嘉兴港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查到我市“醉驾入刑”第一人后,当天下午5时15分,海宁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中,也意外查获一起醉酒驾驶犯罪行为。目前,两名醉驾者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办案交警介绍,当天下午5时15分,一辆杭州牌照的小型轿车在海宁农发区启潮路行驶时,突然拐起了大‘S’路线,随即车子直接冲向了道路右侧的隔离花坛,强大的冲击力导致车子在空中连翻了3个半跟头,幸好事发时附近没有其他车辆和行人。接到报警后,海宁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理。由于说话时,肇事驾驶员口中传出酒味,交警便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血液含量达到136mg/ml,涉嫌醉酒驾驶。据交代,驾驶员姓朱,今年34岁,湖北人。
朱某表示,当天中午自己和同事一起喝了很多白酒,自以为酒量好的他,在稍事休息后,便怀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结果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