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2日讯
随着我省对外投资步伐的加快,“走出去”企业遇到的东道国涉税问题以及国际税收方面争议争端日益增多,如何按照“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及“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省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服务,保护我省企业的海外权益,已经成为支持我省企业“走出去”的重要课题。
企业与专家零距离交流
4月20日上午,省国税局举办全省“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业务讲座,邀请我国国际税务问题专家、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廖体忠专程来杭,为全省50家率先“走出去”的大企业财务负责人“面授机宜”。这是该局继去年底在萧山举办全省“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座谈会之后,推出的又一项服务新举措。
窗外繁花似锦,室内聚精会神。原定12点钟结束的3个小时的讲座整整延长了半个小时,在座的企业财务负责人纷纷表示,廖司长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企业如何化解国际税务风险,作了精彩的释疑,期待有机会能再次聆听到专家的当面指导。省国税局国际税务处处长徐海荣告诉记者:“廖司长的讲座,对浙江企业‘走出去’运用相关税收协定、解决国际税收问题、避免双重征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对国税部门做好国际税收服务工作也具有指导意义,希望能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目前,讲座的PPT课件已经外挂在浙江国税网站上,有兴趣的企业财务人员可以登陆该网站查阅。此外,相关国际税收协定、法规等内容也可以在网站上查阅。
开具居民身份证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截至目前,我省经审批和核准境外企业和机构共计3934家,累计投资总额43.41亿美元,覆盖129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分布于纺织、机械、电子等18个行业。呈现境外投资领域广泛、地域广泛、方式多样、以民营企业为主等特点。我省“走出去”企业已从在外设立联络机构、贸易窗口等简单投资方式,逐步向境外设立加工基地或开发建设专业商城、工业园区等形式转变。
“走出去”企业享受国际税收协定待遇,必须在国内税务部门开具居民身份证明。记者从省国税局相关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我省共有5家企业已开具居民身份证明,避免双重征税金额达510万元人民币。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务之急是让更多“走出去”企业了解知晓、认识到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对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重要性。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开具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规定,作为税务部门应认真做好申请的受理、居民身份的确认、证明的开具,使“走出去”企业能在外国及时享受到有关税收协定待遇。
跨国涉税争议协商解决
为进一步落实“走出去”战略,省国税局从构建科学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入手,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共同支持企业对外投资的良好氛围,着力解决“走出去”企业遇到的税务争端,促进了我省企业“走出去”的健康发展。
企业“走出去”,服务常相伴。省国税局局长周广仁指出,为更好地服务企业“走出去”,必须建立健全跨国涉税争议的协商和解决机制。对“走出去”企业遇到的跨国涉税争议或税务纠纷,及时了解案情,做好受理、初审、上报等工作。帮助企业搞好税收协定执行,利用税收协定中关于税收国民待遇、解决税务争端的相互协商程序等,援助企业与投资国税务当局交涉在税收上遇到的非居民歧视,获得境外公平合理的纳税待遇,规避境外税收风险,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