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8日讯
“听说在其他地方,出租车空白发票都是免费向公司领取的,我们这可是要付工本费的。而且这个月月底起,还要额外向公司提供3000多元燃油或修理费发票。”上虞的哥秦师傅对其所在公司这条新规定觉得难以接受。
秦师傅是上虞作明联运公司的一位出租车驾驶员。上星期他收到了公司的群发短信,通知他们今后每车在每月底前需提供3100元的燃油或修理费发票。
记者了解到,和秦师傅遇到同样麻烦并不只有作明联运公司的司机。目前上虞共有4家出租车运营企业,其中属作明联运与汽运公司两家规模最大,而汽运公司早在今年年初就开始向司机收取发票。
“我开车11年没有碰到过要交发票,别的城市据说也没有的,而且保险费规费都交的。”在上虞东站门口,一位联运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向记者抱怨说。
一位汽运的出租车司机也告诉记者,自己已经交了3次了。“收集发票的难度比较大,必须每个月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这样才能拿到发票。”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大部分司机都想知道公司为什么向他们收取发票。
对此,上虞市汽运公司总经理章梁华这样向记者解释:“我们是国有企业,又是分公司,在税收征管上实行查账征收,凡是本公司所发售票证收入必须纳入财务核算。”
章梁华说,公司89辆出租车属于承包车,其发票收入必须入账,这是企业的规范操作,是在税务部门的要求下实行的,不存在问题。
那么,汽运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呢?记者找到了上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局长赵春峰。据告知,公司要求出租车司机缴纳发票是合法的。“去年年底我们对全市所有运输企业评估后发现,企业只是把管理费(司机交给公司的规费)算进财务的核算体系,其他的相应支出没有列入财务账目,便向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将出租车营运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一并列入。”
但是对于要求每人每月都要交3100元发票的做法,赵春峰认为欠妥当,“每个驾驶员的实际营业额是不一样的,这样的额度太一刀切了。”赵春峰建议,在提供发票的额度上,可以灵活一点,比如根据车辆的里程数或者使用年限来推算发票提供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