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培训会昨天举行,浙江省公车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6月20日前,各市县区单位的车辆信息,要上报到省公车治理办公室。省财政厅专门开发了“浙江省公务用车控购管理系统”,对登记用车进行严格管理。进行审查核实后,对违规车辆将一律先封存,再按照调剂、拍卖、收缴、退回等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规定,轿车排量超过2升或者价格超过25万元,商务车排量超过3升或者价格超过35万元,都属于超标车。认定时间以车辆采购时间为准,而不是审批时间。这意味着,从昨天会议以后,即使之前已经由省财政厅审批通过但没有采购的超标车,也不能再进行购置。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由省纪委和省财政厅联合进行,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结束。
据都市快报 记者 孙自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