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某之前送到法院想用于抵债的玉石。
浙江在线05月25日讯
紧邻杭州黄龙体育中心的绿园小区的房子,目前市值每平方米最低价格接近5万元,里面富人云集。这样的小区,恐怕谁都料不到里头躲着一个老赖,还是个女的。
昨日凌晨5点,杭州江干区法院开展今年以来最大规模的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居住在绿园小区的古玩店女老板梅某是法院这次执行对象之一。
据了解,列入此次集中执行的共有19个案件,都是一些老赖以各种手段长期规避执行的疑难积案。截至昨日下午3点,法院共拘传8名老赖到庭,执结案件7件,执结到款超过150万元,法院对其中不配合的3名老赖作出拘留15天的处罚。
昨天凌晨5点,记者随执行法官从江干区法院出发。20多分钟后,与申请执行人陆某在绿园小区附近碰面。
一路上,带队的江干区法院执行局庭长陈法忠和申请执行人陆某相继向记者介绍所要执行的案件和老赖梅某的相关情况。
法院执行局是去年9月受理了陆某申请对梅某强制执行一案,涉及金额为210万余元。陆某说,钱是梅某2007年左右借的,到现在一分都没还。
1973年出生的梅某是临安人,在杭州经营古玩生意有15年,吴山广场有她与别人合伙经营的一个300多平方米的门面,主要经营奇珍异石,比如昌化鸡血石、田黄等。
但对梅某财产情况的调查却让执行法官感到迷惑,梅某名下居然没有房产,甚至连存款都没有。
法院多次对梅某进行传唤,但她从店里拿来一批鸡血石、白玉石共计25件交由法院处理,因真伪难辨,评估、拍卖费用较高,到现在法院都没办法处理这批石头。
据申请执行人陆某说,梅某居住的求是路30号绿园小区的房子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屋内装饰豪华。这个小区里,10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出租价格至少12000元/月,梅某与家人已在上述小区居住六七年之久,并且家中常年雇佣保姆,梅某女儿就读于全日制寄宿贵族小学,每学期学费8000元以上;梅本人在中国美术学院国画专业进修深造,据说每年费用高达四五万元。
陆某还透露,为逃避执行,梅某采用向汽车租赁公司常年租赁汽车及司机服务来规避法院对其本人资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按市场价,一辆高档轿车及司机年租金15万元至20万元;为钻法律空子,逃避法律对其的制裁,常年聘用一名私人律师为其出面摆平一切法律上的难题,并支付律师费。此外,梅某近几年大手笔抢拍奇珍异石,名人字画。
江干区法院执行局陈法忠庭长也透露,他们联系并传唤梅某不下10次,但对方拒不到庭及拒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住豪宅雇司机的女老赖
被带走前她要求化个妆
早上5点40分左右,记者随法官来到梅某曾居住的绿园小区红松苑1单元某室,走近大门,看到门上贴着一张燃气抄表通知,但是敲了很久的门,里面无人应答。
这时,陈法忠庭长带着小区保安过来。保安说,前一天凌晨12点左右,曾看到梅某来这里取过东西。
“是巧合还是有人通风报信?”就在大家疑惑不解之时,保安说,梅某在绿园小区紫竹苑还有一个住处,因为平时经常有人找梅某要债,所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和保安对梅某很熟悉。保安还透露,他们看到梅某经常换车,奥迪、别克轮流开进开出。
事后,记者了解到,梅某在绿园小区内,搬了三次家。用她的话讲,房子是朋友租来,借给她的丈夫住,她的丈夫是个画家。
在保安的带领下,法官找到该小区紫竹苑一处高档居所,敲门后听到里面有声响。不久门打开了,身穿睡衣的梅某出现在大家面前。
面对法官的到来,梅某没有惊慌。当法官当场开出拘传通知时,梅某愣了一下,然后故作镇定地说:“让我换件衣服,化个妆再走。”随后,她进了房内,涂了眼睫膏,穿上印花丝祙,披上围巾。她原本还想洗漱一下,在法官的催促下,才不情愿地走出家门。
记者粗粗打量梅某的居所,发现她现在住的房子三室一厅,面积超过100平方米,还设有专门的画室。
走到电梯口时,梅某突然折回家里,让丈夫赶紧和律师联系。到了楼下,法警拉开警车后厢门,梅某赶紧躲开,并从侧门坐进警车。
法院向她下达“限高令”
梅某很快被带到江干区法院。因为法官还有其他执行任务,让法警将梅某暂时带到法院地下一层的羁押室。
当得知自己要被关进“号房”时,梅某开始乱了阵脚,拼命解释自己是被冤枉的。她说,自己借陆某的钱一开始只有50万元,后来不知怎么地就利滚利达到100多万元,法院送达执行通知时她才看到数字翻了一倍。(根据之前双方的调解协议,该案子的执行标的为210余万元。)
梅某还一直抱怨说,因为以前的官司有律师勾结对方当事人,所以她现在才落得这般田地,她还希望法院不要打扰到丈夫和女儿的生活,因为这些事情都是她一手造成的。
“不是我不还钱,是别人也没还我钱。”梅某称,因为官司缠身,她的九溪玫瑰园别墅和保时捷轿车都被低价拍卖处理了,她现在实在是拿不出现金来还钱,平时生意赚来的钱也都用于请律师和打官司上。“如果我官司赢了,肯定能归还陆某的钱。”
被关了近两个小时后,梅某到法院执行局做调查笔录。她不断重复着上面的话,甚至说“用我店里的鸡血石和其他古玩来抵债吧”。
在法官的协调下,陆某和梅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很快,梅某让家人筹集了15万元,送到法院交给陆某,并表示愿意将店里的所有玉石交由法院评估、拍卖用于还债。
最后法院还向梅某下达了“限高令”,这样梅某在没履行法院判决法律义务之前,不能进行任何高消费。据梅某事后说,昨日上午她本来约好和别人谈业务,下午还准备去福州一趟,但计划全泡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