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个40多岁的中年男子陪同一个15岁左右的女孩去浙医二院看病,两人挂了肾内科的普通门诊号,女孩说,这两天小便里有血丝,想来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医生安排女孩先做尿常规化验,检查报告出来,医生瞪大眼睛,仔细看小姑娘的出生日期——1996年出生。
医生皱着眉头把女孩叫到一边说:“你怀孕了!”女孩一愣,哭了出来,指着那个中年男人叫起来:“都是他不好!我不想到杭州来的。”
整个走廊的病人都惊呆了,护士报警,警察赶到,中年男人显然没有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情况,表情尴尬,“我没有,我是陪她来看病的,我们是住在一起的!”一听他这么说,大家又吃了一惊。
医院保安说:“男人和小女孩站在一起像叔叔和侄女,不过男人抓着姑娘的胳膊,小姑娘看起来要比15岁成熟一点,男人也显年轻,但感觉还是两代人。”
记者赵洁从警方了解到:昨天上午,上城公安分局小营派出所接到了浙医二院报警。
女孩子姓王,1996年4月生,贵州人。
民警说,中年男子姓朱,今年41岁,金华人,在金华浦江县经营一间小规模的翻砂厂,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女孩讲一口贵州话,长相清秀,说话做事比较成熟。
昨天上午,朱老板陪着姑娘从金华浦江到杭州浙医二院看病,一查小便,得了急性肾炎,同时也查出来她怀孕了。
之后,朱交了5000元押金,让女孩先住院治疗肾炎——浙医二院没有妇产科。
朱老板对民警说,他和女孩正在谈对象,女孩肚子里的孩子也是他的,女孩听了并没有反对。
女孩说,她父亲早就去世了,母亲改嫁,她跟着爷爷奶奶过日子,2010年上半年,她在贵州老家认识了浙江来的朱老板。
朱老板离异,在金华老家办厂,女孩的叔叔就在朱的厂里打工,对朱老板评价不错。
从此,朱老板常常带着女孩四处游玩,女孩子准备办身份证,也是朱老板陪着一起去当地派出所咨询的。
朱老板对民警说,2010年年底,他和女孩在贵州当地一个宾馆里发生了关系,那是他们第一次发生关系……今年年初,女孩告别爷爷奶奶,跟着朱老板到了金华浦江,住在朱老板在浦江的房子里,到现在已有半年。
我国《刑法》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幼女是否愿意,都认定为强奸。
朱老板说,他和女孩第一次发生关系时,女孩早已过了14周岁生日,民警算了一下,女孩是1996年4月生的,到2010年年底,确实已经过了14周岁,朱老板还强调,当时两人正在处对象,两厢情愿,女孩也没有否认这一点。
女孩说,她得知自己怀有身孕,情绪非常焦躁,很想回贵州老家,又不喜欢朱老板总是去赌钱,就把“我不要跟他了,我要回家去”挂在嘴边,朱老板当然不肯,两人就这样一直吵吵嚷嚷的,民警再三确认,女孩都说,他们确实是吵吵嘴而已。
小营派出所说,这件事他们还会进一步了解。
据都市快报 记者 王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