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7日讯
“宝岛太多了,而且店面设计、店名字样都那么相似,让我们消费者都晕头转向。”因为在环城西路台湾宝岛店配镜,滨江东信大道上取镜走错了地方,在滨江工作的王先生在“宝岛”配了多年眼镜,竟然第一次发现,原来单位门口在东信大道两边不过几百米距离的两家“宝岛”并非一家。
据了解,不光是在杭州,全国各地“同名同姓”但不同家的“宝岛”层出不穷,台湾宝岛拥有商标权,而其他宝岛是企业名称。商标、企业名称属于两个不同系统,由不同的法律进行保护,商标是全国性的,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负责。企业一旦拿到相应的商标,就属于该商标的权利人,未经权利人允许,任何人不能使用,否则就是侵权。
目前,宝岛眼镜在全国拥有1000多家直营店。为更好地将“宝岛”商标权与国内其他形形色色的宝岛区分开,2001年、2002年前后,台湾宝岛眼镜在大陆打了第一例维权官司。至今,台湾宝岛眼镜通过调查、取证,把十几家其他“宝岛”告上了法庭,光这块的投入就花费了上百万元。
这些官司,台湾宝岛眼镜均胜诉,但“傍大腕”的现象仍然层出不穷。昨天,宝岛集团浙江事业部的营运副总经理刘化森告诉记者,为了维权,为了与其他“宝岛”进行分效区别,近几年来,宝岛集团花在这一块的费用以数百万元计。
“台湾宝岛,门店写着“宝岛眼镜”,‘宝岛’两字是繁体,LOGO很有特色,台湾地图上架副眼镜。”宝岛集团一负责人说。
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夏前生律师表示,用别人的注册商标,登记自己的企业名称,其实就是在打法律“擦边球”,有不正当竞争之嫌疑。由于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此类行为,因此傍名牌现象频出。
目前,遭遇商标和企业名称冲突的企业并不在少数。夏律师说,雅戈尔、苏泊尔等商标都遭遇被抢注企业名称的情况,如一些企业跑到香港注册雅戈尔、苏泊尔等企业名称,然后再到内地授权别人使用。近年,商标和企业名称的冲突日益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