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30日讯
河南人小王来杭州开车已经有6年多了,去年四月,他向杭州之江客运公司承包了一辆出租车,承包期限是4年零10个月。现在,小王不想再承包这辆车了,他愿意支付2万的违约金,希望与出租公司解除承包合同。对方的答复却是,绝对不行!
小王告诉我们,儿子在老家出生才四个月,老母亲今年哮喘也犯得特别厉害,都需要人照顾。再加上自己的身体也不是很好。“我这个脚趾,整个指甲盖都翻开,最近都是忍痛开车的,而且我的腰也越来越不好了。”
小王说,解除合同意味着要付违约金,对他来说,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现在付2万相当于我一年白干。”
我们看到,合同上确实写着“如因其他原因违约,须支付两万元违约金”,为了家里,小王也决定如数赔付,可公司的回答只有2个字:不行。“他们说找不到人,不肯解除合同。”
小王解释说,承包人每月都要向出租公司交9000元月供。现在出租车公司找到不人,如果他走了,就意味着公司每月少了9000元收入。事情果真像小王说的那样吗?为此,我们来到杭州之江客运出租公司,可是,一开始就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杭州之客运出租公司法律顾问:“我们不接受你们媒体的协调,我们选择协调的地方就是在法院。”
既然小王愿意赔钱,为什么出租车公司态度这么强硬呢?大家肯定也想知道,小王到底能不能和公司解除合同呢?又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解约呢?
杭州之客运出租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这就是我们的态度,不想跟他协商,我们就是坚持这份合同。”
根据之前双方的约定,小王先期交给公司15万的押金。押金在手,公司自然不愁。可合同上明明写着:违约的话,要赔2万元违约金。既然小王愿意按照合同的约定办,难道还不能解除这个合同吗?为此,我们请教了律师。
浙江天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凌峰:“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不能以支付违约金为代价来解除合同。作为守约方来讲,他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这个守约方,指的是小王的公司。凌律师解释说,小王如果想解除合同,必须征得公司的同意。再反过来说,如果生意好,出租车公司想解除合同,也必须征得小王的同意。这也是合同法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的原则之一,不是付违约金就了事这么简单的。如果小王非要解约,只有上诉法院。
浙江天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凌峰:“解除合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权的情形,还有一种是符合双方约定。”
小王的情况,基本不符合上诉两种情况。凌律师直言,即使上诉,小王获胜的可能性并不大。“我建议还是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