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起,杭州市各大市场、超市、商场、沿街商店等顺手牵羊盗窃案件高发,其中绝大部分案件是一帮怀孕或者哺乳期女子下手盗窃。
她们来自同一个团伙,三五成群出没,小团队中必有一个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由她们动手,其他女的望风。
她们不断怀孕、不断生育,长期作案,次数最多的一个在近10年内怀孕8次。“杭州赚钱很容易,怀孕被抓没关系。”这种说法在她们的老家很流行,会怀孩子的女子就是块生财之宝,怀孕了,就意味着要发家了。
但这些“生财之宝”,却是受害群众的心病,是生意人商户们的痛处,也是拱墅公安分局专案组民警们心头的一根刺。
今年4月12日,拱墅公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这起特大孕妇团伙盗窃案,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6人,其中孕妇22人。
昨天早上9点,拱墅法院一号庭开庭审理了3起盗窃案,涉案的10名被告都是孕妇或者哺乳期妇女,庭审共持续了7个小时。
2010年至今,市场、超市、商场、沿街商店等场所顺手牵羊盗窃案件高发,很多都与她们有关。
她们来自同一团伙,都是湖南道县人,年纪都在30岁以内。整个犯罪团伙有46人,其中26名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盗窃时,都由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实施盗窃,其他女子望风。警方查明,这一女性犯罪团伙盗窃金额,总价值达到150余万元。
4月12日,拱墅警方经过严密部署,出动300名警力实施抓捕,46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从昨天起,这46人将陆续接受审判。
昨天受审的10名女子,清一色长发、黑色小外套、牛仔裤,有些挺着大肚子,有些还在哺乳期。
上午审判的7名被告,只有被告朱某的丈夫到庭旁听,一个人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的角落里,面无表情。
朱某,30岁,小学文化,无业。她已经生育了3个孩子,最近生的小孩只有6个月,朱的丈夫在杭州一家模具厂上班。
她和经常在一起盗窃的3名同伙同时受审,这3人都是孕妇。
检察官指控,朱某伙同他人在萧山区香江小百货市场、环北丝绸服装城等地盗窃13次,涉案价值两万一千余元。
检察官问:“你来杭州是谁的意思?”
朱说:“我自己……家里欠债太多,爸爸瘫痪、妈妈重病,我和老公养猪,结果母猪把小猪都咬死了;养鱼,结果鱼苗都被大水冲走了……”
检察官问:“你家里既然没钱,为什么要生这么多孩子?”
朱不吭声,哭了一会说:“我只是做掩护的,每次都是大肚婆偷。”
检察官问:“为什么要孕妇偷?”
她哭着说,因为大肚婆偷东西没关系,最多关几天就会放出来。
下午,3个长发女子走上被告席。她们是陈某、杨某、朱某。这3人经常组成一队盗窃,陈某已经怀孕,杨某、朱某都怀孕3次,现在在哺乳期,每次盗窃时都由陈出手偷,其他人掩护。偷来的东西,第二天就拿去卖掉,然后孕妇拿6成,其余人分4成。
她们这个小分队,陈某盗窃14次,杨某8次、朱某8次,盗窃金额都在11万元左右。
有一次,她们在萧山区银隆百货一家服装店,趁一位正在试衣服的女顾客不注意,拿走了她价值2万多元的LV拎包,之后包乘一辆面包车离开。包里有人民币3万元、价值1.2万元的钻石戒指1枚、价值1.8万元的钻石手镯1只、金项链、钻石挂坠、苹果手机、宝马车钥匙。
法官问:“这些东西都到哪里去了?”
陈说:“包和车钥匙都扔了,其他的卖了。我身体很差,看病用掉了。”
朱某26岁,扎着松松的马尾。她一直用手捂着脸,抽泣。她最小的孩子刚刚4个月,丈夫在老家打工。
检察官问她:“你是怎样喂养孩子的?”
朱泣不成声:“母乳……”
检察官问:“现在是谁在带孩子?”
朱拼命摇头:“我不知道……”
庭外忽然传来婴儿咿咿呀呀的声音,3个被告人一听突然崩溃,失声痛哭。
检察官表情严肃:“被告利用怀孕哺乳期间,公安机关不会对其进行关押这一点,不珍惜法律对孕妇的特殊关怀,把孩子作为盗窃的工具,猖狂作案,法律绝不能姑息这种行为。由于三被告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建议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虽然很多被告的丈夫都没有到庭,我还想跟各位丈夫说一句,作为父亲,你们对孩子应该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你们扪心自问一下,到底有没有尽到这样的责任?”检察官语气严厉。
3起案件,法院将择日宣判。
孕妇关押在专门的监控病房
“要想彻底把这个毒瘤拔掉,不仅仅是一个抓捕的问题,这些特殊的人怎么收押,办案工作怎么进行,如何进行教育改造、刑事起诉,只有落到实处,这个问题才算真正解决了。”拱墅公安分局副局长余伟青说。
这一团伙成员以女性为主,其中有很多是孕妇,专案组联系市区某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在医院内科病房提前包下8个病房,设立了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并改装加固,安装监控,专门设计看护方案,共投入警力72名,三班二运转执行看护工作,其中女性警力24人。
22名孕妇及4名哺乳期嫌疑人被带往医院监视居住点,刑拘的20人被分别关押在市看守所和富阳、余杭、拱墅看守所。
4月19日下午,专案组对监视居住的嫌疑人集中开展教育,邀请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医院妇产科医师讲解孕产期注意事项及健康的生育观和妇女保健知识,刑大领导宣传法律法规………许多犯罪嫌疑人会后主动交代了真实姓名,表示愿意重新做人。
在监视居住点,记者见到了这些被当成“生财工具”的女人,这一天,她们中的大多数拿到了检察院的起诉书。
吴某某,女,31岁,生了2个孩子,流产1次,正在孕期,被警方抓过20多次。
她因前夫吸毒离婚,又为逃避前夫纠缠到杭州,在小姐妹中颇有号召力,她说:“我真的意识到错了,我叫姐妹们不要做这个了,我回去还要告诉家乡人,不要再做这个了。”
朱某某,女,生2子1女,小儿子10个月,正在哺乳期。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次。
她最关心的问题是:“如果我诚心诚意退赃,想办法把受害人的钱还给他们,是不是不用坐牢?”
龚某某,女,19岁,高中文化(学历最高),正在孕期。来杭州一周,第一次被抓。
她因家境贫寒辍学,在广东做皮具,因嫌工作太苦投奔杭州小姐妹,发现怀孕后,眼热别人来钱快,想挣钱供弟弟上学。
今年下午2点30分,拱墅公安分局将在金华路运河广场举行拱墅公安分局“开门评警”暨这一特大系列盗窃团伙的发赃大会。
监外执行定期报到再犯罪或逃跑立刻收监
杭州市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说,刑法的原则是人人平等,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一旦犯罪,在定罪量刑上和普通人没有区别,但出于人道主义,会有一些特别的规定。
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关押期间流产的妇女,也一律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一周岁以内)的妇女,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检察官说,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如果犯罪,在没有对抗司法机关审判的情况下(如给其他在逃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串供、逃跑等行为),一般情况下都是监外执行:“真正被收监的情况,很少很少。”
监外执行期间,要定期到当地派出所报到,汇报情况、报告行踪,不能擅自离开执行地。
如果在执行期间,再犯其他罪行或者逃跑,就要立即收监。
如果在此期间,孕妇生育完毕或者哺乳期妇女哺乳完成,但法院判决的刑期还没有满,就会被收监,在监狱继续服完剩余刑期。如果孕妇生育完毕或者哺乳期妇女哺乳完成时刑期已满,就不用收监,办理释放手续后视为刑满释放。
据都市快报见习记者段静通讯员拱检龚政记者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