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4日至5日(上午8:30-下午4:30),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杭州市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小班)都可以报名。
以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际居住地)所在区为单位,适龄儿童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园。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1.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
2.部门办幼儿园在解决本系统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可就近向社会公开招生。
3.户籍所在地无配套幼儿园的,家长可到相对就近幼儿园报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社发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4.按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适龄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入园,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我市实际居住1年及以上;
(3)其父母至少1人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我市交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报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园,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附近幼儿园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附近幼儿园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杭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必须随带:
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房产证;
3.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必须随带:
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的有效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