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7日讯
6月4日晚,海宁市政府召集斜桥镇、环保局、公安局、供电局等多个部门,对斜桥镇区域内的浙江光隆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强制实施了停电、停水措施。该企业由于未经申请擅自试生产,导致废水污染环境,被停产并责令治污。
紧急叫停“顶风作案”的污染企业并不罕见,但是,海宁高调处理一个去年才引进的太阳能电池片新项目,却有格外的警示意义。这是因为,作为政府大力培育的“百亿”产业之一,太阳能光伏产业是海宁经济转型升级不可或缺的棋子,特别是在包装、皮革等传统项目唱主角的斜桥镇,光隆能源的投产颇有令经济“改头换面”之意。对这样符合发展方向的“优等生”,政府痛下狠手,足见其保护环境、治理污染之决心。
其实,今年初以来,水环境治理一直是海宁的头等大事,对相关违法行为开大额罚单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此“三令五申”,仍有冒天下之大不韪者。此次浙江光隆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未获得环保、水务等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对当地环保部门及属地斜桥镇政府多次下达的停止试机通知置若罔闻,造成附近村庄水环境污染,还未正式开工就被强制停产。企业固然令人扼腕,而政府在处理相关问题时的前瞻意识更值得一说。
事实证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非“水火不容”。我们完全可以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发展体系之内,使之与经济主体追求利润的目标相一致,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而不是固守“先发展经济,后治理环境”的老路。
这当然要先找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结合点,即“经济发展是硬道理,环境保护是硬要求”。对地方政府而言,就是要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思路,开创“双赢”新局面;同时,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和行为采取无条件零容忍。当前,光伏产业的确需要大力振兴,但难免个别企业环保意识不强,产生环境容量压力增大、环保治理设施建设与快速增长的污染物排放不相适应等问题。只有不手软、不姑息,才能杜绝为了个别产业、企业的发展,让整个环境和生态整治功亏一篑的局面。
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相伴相生、协调发展,关键在于对未来能否采取负责的态度。从这个意义上讲,“叫停”不环保项目,不仅是一时一地环境保护的需要,更是对未来负责。
来源: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