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9日讯
今年4月22日,杭州市交警支队书面答复说,根据目前公认的鉴定方式及标准,必须要有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才能进行测算,由于本案现场周边并无监控设施摄录到该起事故,因此不具备测算车速的基本条件。杭州市交警支队还在回复函中提到,俞锡祥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是导致当事双方迎面相撞的直接过错原因,因此即使有证据证明刘国强事故中有超速行驶的行为,且该行为对事故后果有过错作用,根据现行法规的定责原则俞锡祥也应承担主要责任。
对此,俞锡祥的辩护律师认为检察官的做法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同时,也保护了被告人也就是肇事司机俞锡祥的合法权益,比较公正、公平。
“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并不能作为法庭定罪量刑的直接依据。”田涛说,包括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内的所有证据,必须经过法庭公开质证,根据庭审调查结果综合作出评判。
田涛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特别提到,经过向有关部门了解和日常生活经验,目前杭州市区路面行驶的电动车几乎百分之百都存在超标,而且自行车交通肇事从其恶性和危险性来说,都比机动车肇事要小,俞锡祥骑车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情节不算特别严重,本案的发生有很大的偶然性,此外和机动车交通肇事有保险理赔不同,自行车肇事无人代为理赔,俞锡祥在事故发生后没有逃逸,而是积极抢救伤者,等待交警部门处理,如实交代犯罪过程,尽其所能地进行赔偿,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管制。
至于死者家属提出的巨额索赔,俞锡祥一方的律师认为应该扣除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并且按农村户口计算死亡赔偿金,但死者家属认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并不在法定赔偿范围之内,是行政机关对被害人的一种救济,另外刘国强在杭州工作、居住超过1年,应该按城市户口计算死亡赔偿金。
老实巴交的杭州人俞锡祥,在杭州橡胶厂工作超过20年。他上下班都骑一辆自行车。谁也想不到,42岁的老俞骑自行车出事了,出的事还很严重,他把一个骑电动车、28岁的小伙子给撞死了。
涉嫌交通肇事罪,老俞昨日上午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受审。庭上,老俞和他的辩护律师都不认可交警部门做出的他负全责的事故认定,他们认为死者当时骑电动车肯定有超速,对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责任。
出庭公诉的检察官表示,现在路面行驶的电动车几乎100%超标(即超过15公里每小时的限行标准),结合本案,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直接作为定罪量刑依据,应该充分考虑本案的具体情况对老俞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审过程中死者家属提出总计87万余元的索赔请求,法院未当庭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有关此案的争议还在继续。
老俞出事前是厂里维修组的组长。被警方刑拘后,厂里和他解除了劳动关系。不过,昨日上午,不少他以前的同事特地请假到法院旁听,他们说,老俞摊上这事,真的蛮可怜。
“当时我想抄近路去理发店理头发。”老俞在法庭上回忆事故经过。去年12月9日,老俞轮休,上午,他骑自行车准备到橡胶厂大门东侧的理发店。
老俞说,事发当天上午10点05分左右,从南落马营家里出来后,骑车经过橡胶厂门口,横穿秋涛路到马路对面非机动车道后,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这时他发现对向二三十米处有一辆电动车冲过来。
“我想让他,他也想让我。”老俞回忆:当时两辆车都晃来晃去,都有避让对方的意思,可能是估计错误,老俞往左打方向,小伙子也往左打方向,结果就撞在一起。
等老俞醒来时,周围都是人,有人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我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脸上都是血,再看了看骑电动车小伙子,他也躺地上,身上受伤了。”老俞说,救护车到达后,自己帮忙把小伙子送到医院,不久,交警赶到医院把他带走。
骑电动车的小伙子叫刘国强,来自江西南昌,1983年出生,和亲戚在杭州经营铝合金门窗生意。
刘国强妻子说,事发当天上午9点多,刘国强骑电动车从复兴路家中出发,准备到钱江三桥的铝合金材料店去进货。到了中午11点左右,她突然接到在杭州的哥哥打来的电话说她老公发生交通事故,让她到医院核实一下。回头,她打刘国强的手机时,接电话的是邵逸夫医院的医生,说刘国强正在医院抢救。她赶紧去了医院。
在医院治疗20多天后,刘国强因颅脑损伤后多脏器功能衰竭抢救无效于2010年最后一天离开人世。
“他(死者)生前身体很好,平时没什么毛病。”刘国强妻子说,他们有个3岁的女儿,一家人都在杭州,刘国强老家还有年迈的父母。
事故同时也导致老俞颧骨骨折,前额缝了8针,耳朵出血。
去年12月28日,上城区交警大队对这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认为俞锡祥骑自行车逆向行驶,且在事发后未保护现场,移动车辆时未标明位置,其行为已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死者刘国强无交通违法行为,据此认定俞锡祥负全责。
拿到事故认定书后,老俞很快提起行政复议,他认为事故发生时,他骑自行车的速度很慢,如果对方骑电动车没有超速,相互碰撞的力度不会这么大,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坏程度也不会有那么严重,但行政复议结果还是被驳回。
今年1月14日,老俞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拘。
老俞1987年就在杭州橡胶厂上班,但收入并不高,每月只有1400元至1500元,没有固定工作的妻子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女儿刚刚上初中一年级。一家人住的房子还是租的,月租500元。突出其来的事故让老俞一家陷入困境。陆续赔偿了死者家属6.1万元之后,老俞几乎倾家荡产。
其间,考虑到事故双方家庭经济困难,杭州有关部门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中拿出8.6万元资助死者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