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3日讯
离家出走数年,从此毫无音讯,家庭因此名存实亡,这种在婚姻中玩“躲猫猫”游戏的现象如今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宁波市的农村,所引发的纠纷更多。宁海县人民法院最近统计,去年该院受理离婚诉讼711起,其中,因一方离家出走,另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的占一成。
女性离家出走占七成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或下落不明?宁海法院通过对大量案件的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有几点:一是外出务工人员由于长期在外工作,各方面发生了变化,不想回家了;二是一些人经商或办企业亏本,无力偿还欠款而外出躲债;三是夫妻一方有外遇、一方施以家庭暴力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其中一方离家出走不归。除此之外,我市农村还有一种特殊情况: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一大批外地女性通过婚姻关系到宁波落户,但她们中的一些人始终无法适应在宁波的生活,最后抛弃家庭,或回原籍或远走他乡。
根据法院的统计,离家出走的一方以女性为多,占70%。
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成难题
一方离家出走且长期不归,这种情况下要维持婚姻关系确实不合情理,也无必要。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曾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但在司法实践中,此类离婚案件的审理让法院感到棘手。因为这类离婚案大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如果一方缺席,仅凭另一方的陈述及其提供的证据,就难以全面客观地了解案情,家庭财产的真实状况就难以查明,这给如何在法律层面上正确分割财产带来了困难。法院民事庭的法官表示,在审理此类案件中,他们曾多次发现一方提供的财产情况存在遗漏,一些人甚至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据,企图以此非法获取财产,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更为棘手的是,一些离婚案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解决抚养费用成了难题,如果判决由原告方抚养孩子,意味着需要由原告来承担全部抚养费用,如果判决由出走一方抚养,因其下落不明,等于是一纸空文。
家庭矛盾避免小事变大
据了解,夫妻一方离家出走长期无音讯最后导致离婚,这种现象更多出现在农村地区,它不仅破坏家庭的稳定,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法官认为,就目前情况而言,建立规范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机制,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路子,就地消化农村劳动力,开展适合农村地域特征尤其适合农村妇女的实用新技术培训,是减少一方离家出走最后导致离婚这种现象比较有效的措施和手段。
此外,要重视对农村家庭矛盾的及时调解和处理,避免家庭矛盾小事变大。法官的调查表明,不少离家出走案,开始是由一些小事引起,但双方缺乏解决纠纷的有效办法,致使矛盾激化,最后导致其中一方尤其是女性一时激动而轻率离家。对此,各类民间调解组织应当改变目前坐等矛盾上门的工作机制,更加主动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