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3日讯
记者昨日从温州市卫生部门获悉,卫生部门将在市区范围内开展餐饮店、美容美发厅、浴室、歌舞厅、旅店以及诊所的卫生大整治。餐饮店卫生整治将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检查是否违规添加亚硝酸盐、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一经发现将予以严处。
记者了解到,温州市近日出台了《温州市区餐饮店卫生整治实施方案》、《温州市区“四类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实施方案》和《温州市区诊所卫生整治实施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使市区餐饮店、美容美发厅、浴室、歌舞厅、旅店及诊所的整改完成率达到90%以上。
作为三大方案的“重头戏”,《温州市区餐饮店卫生整治实施方案》将以市区各街道(乡镇)所有餐饮单位,150平方米以下餐饮店、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家庭式农家乐、政府统一规划区饮食小摊点、建筑工地食堂为整治对象,重点检查其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污水、油烟排污设施配备情况。同时方案还规定,加大对违法食品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卤味等冷荤食品、面食制品、食用油及亚硝酸盐、着色剂、酸度调节剂、膨松剂、酶制剂、食品用香料等食品添加剂,一旦发现将予以严处。根据部署,卫生大整治分三阶段,即2011年6月至12月为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1月至12月为综合整治阶段,2013年1月至12月为巩固成果阶段。(潘舒畅 吴林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