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4日讯
近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台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对政府机构改革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开展的又一次较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坚持上下衔接、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权责一致、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和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的要求,各部门将通过此次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9个部门涉及调整变动
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精神,这次机构改革中有9个部门涉及调整变动。
其中涉及撤、并的部门有4个: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人事局的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挂靠市人事局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组建市商务局,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市贸易与粮食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不再保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贸易与粮食局。
涉及职能调整的部门有3个:组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市乡镇企业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信息化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经济委员会(市乡镇企业局);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将市建设规划局城市客运以外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不再保留市建设规划局;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将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建设规划局城市客运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市交通局。
涉及管理体制调整的部门有2个: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继续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明确市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责。
组建市现代服务业管理工作办公室,为部门管理机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经过上述调整,市政府设工作部门32个,与改革前保持不变,同时减少议事协调机构1个,增设部门管理机构1个。
转变政府职能是核心
政府机构改革不是简单的机构撤并、组建或更名,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
如何通过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方案明确了“四个分开”、“三个重点”、“两个强化”:
“四个分开”即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梳理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职能,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界定清楚,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对可以取消的职能要坚决取消,可以由基层政府承担的事项要及时下放,将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事务交给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机构承担,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个重点”是更加注重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要素支撑和环境保护,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等区域特色经济,加强服务中小企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更加注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教育、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住房等民生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加强社会管理,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两个强化”即强化执法监管,推进综合执法,完善执法体制,增强执法能力;强化窗口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扩权强县”,加强“窗口”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中央和省里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了“三不突破”的要求,即机构设置不突破上级批准的机构限额、人员编制不突破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规定。
根据这项规定,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编制调整,要在市级现有的行政编制“总盘子”内进行。调整变动部门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编制随职责划转,计入新部门总数后重新核定,部门编制基数多于重新核定编制数的部分用于调剂其他部门。市里还将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撤销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议事协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