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6日讯
6月15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市外事办获悉,自6月1日开始,我市非公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查手续进一步简化,审批时间缩短了一个星期左右。
我市外向型经济活跃,非公企业人员出国(境)参与国际贸易和经济交流与日俱增。为解决非公企业人员因私签证率低的难题,多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推动非公企业人员通过因公渠道“走出去”,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对外交流日益增多,非公企业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工作在实际中也遇到了不少新问题。
据悉,以往对非公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视同党政干部进行审查,要求过于严格,企业自主性不够,不利于开拓国际市场和对外交流。此次市委组织部、市外事办联合发文,对今后非公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经企业党委审查同意(企业未设立党委或未建党组织的,则由上一级党组织审查同意);非公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等)因公出国(境),也只需企业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审查后,即可报市外事办和出国任务批件一同办理。
现在,非公企业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表简化成了一张,审查环节大大缩短,相比之前,一般来说可以缩短一个星期,并且非公有制企业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结果,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3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