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7日讯
11日下午,陈女士到市区世纪联华解放街店买东西,她选中了一款孩子用的护肤用品,促销价标价为10元,但结账时,发现这款护肤用品打印出来的价格为19元,陈女士想起晚报以前有过类似报道,立即去标价的地方看,并拍摄了证据。在交涉时,营业员称只能退差价,陈女士不同意,另一个工作人员说退差价的3倍,陈女士也没有同意。陈女士咨询了记者之前消费者类似遭遇的处理情况,并继续与超市交涉,记者也联系了该超市工作人员。经过交涉,昨天商家同意以该款产品差价的10倍赔偿给陈女士。
14日早上,叶女士到本报投诉:她在市区城东路上百岁蛋糕店买蛋糕和牛奶作为早餐,因为自己已经怀孕多个月,吃东西比较小心,喝牛奶和吃蛋糕前都去看了一下生产日期,蛋糕没问题,但买来的蒙牛纯牛奶生产日期却是2010年10月19号的,保质期为6个月,已经过期快2个月了。因为当心自己一个孕妇去店家不承认还要再次受气,就请记者帮忙。
记者在该店购买一盒纯牛奶,工作人员递过来的牛奶也是过期的。记者就此作了采访,该店负责人赶到店里,了解情况后向叶女士道歉。叶女士说,其实也并不是要多少赔偿,只要求退掉近7元钱所购买的蛋糕和牛奶。该店负责人立即责成工作人员对店内和库存牛奶等进行检查,如有过期的一律销毁,该店对晚报帮办记者和读者的善意提醒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