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7日讯
为招揽生意,卖药酒的湖南人陈某买了一条鳄鱼作“幌子”,6月15日上午,他带着鳄鱼到衢州火车站乘火车,被民警当场查获。陈某的行为因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被刑事拘留。
当天上午10点多,陈某和妻子推着一辆小手推车准备进站乘车,按照惯例安检人员对他们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检查中,陈某携带的一个红编织袋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里面放着一团黑乎乎圆圆的东西。”在民警要求下,陈某将编织袋里的东西倒在了地上。倒出来的那团东西,着实让在场的人吓了一跳,竟然是一条盘踞着的鳄鱼。
再细看原来只是一具鳄鱼尸体,表面长着霉斑的鳄鱼闻着有股药味,长约1.6米,掂掂有二三十斤。陈某告诉民警,他和妻子是湖南人,在外面流动卖药酒。一年前,他在湖南衡阳的一个水产市场中买了这条鳄鱼,“死的,20元1斤,我花了几百元买下了。”陈某说,死鳄鱼当时已经解剖掉了。
鳄鱼买回去后,陈某就拿来放在酒里面泡,泡过以后,又将鳄鱼晒干,然后带着这条鳄鱼和妻子一起到外面来卖药酒。
说起带鳄鱼的初衷,陈某说,其实就是打个“幌子”而已,“可以吸引别人眼球,让人相信出售的是药酒。”
这次陈某和妻子到江山做了10多天生意后,打算乘火车回老家,不想带着鳄鱼过安检时,被民警发现了。
当民警询问他购买、运输鳄鱼的许可证时,陈某低下了头,“这个我倒是没有的。”
警方随即将鳄鱼送至浙江师范大学生态研究院鉴定,经专家鉴定这条鳄鱼是暹罗鳄,主要分布于东南亚的婆罗洲、印尼、马来西亚、泰国以及越南等地,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民警介绍,陈某无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对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进行购买、运输,他的行为已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