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7日讯
高速交警副大队长醉驾出车祸一案,有了新进展。昨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该副大队长胡某已被鹿城检察院起诉至鹿城法院。法院将于下周公开审理此案。
胡某,35岁,丽水市松阳县人,现任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副大队长。
今年6月11日凌晨,胡某醉酒驾驶浙CKV571(未悬挂前后号牌)自备车,沿市区车站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凌晨0时32分许,他驾驶车辆行经市区锦绣路和车站大道交叉路口时,追尾碰撞正在等候信号灯放行的浙CT1230出租车,造成两车受损,幸无造成人员伤亡。
事发当天,胡某即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