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9日讯
昨天上午10时25分,温州市区机场大道二手车交易市场前,一辆轿车与一辆货车发生轻微刮擦。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一中队接警后,一名“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引导员”在2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引导双方当事人快速处理事故。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推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引导员”一周以来,3名引导员已协助当事人快速处理20余起交通事故。
根据安排,3名引导员分别在机场大道龙腾路口、机场大道平蒲江路口和温州大道文昌路口定点等候事故指令,服务范围主要辐射该中队辖区内温州大道和机场大道路段,可在接警后1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引导员由交警部门聘用,在上岗前均接受过专业培训。引导员并不具备执法权,主要是提供固定事故证据、协助填写理赔中心快速处理单、解答事故当事人疑问、调解事故现场纠纷等服务。如当事人对引导员的调解表示不服,也可要求交通民警处理事故。
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朱振华称,该大队推出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引导员”在全市尚属首创,先在三大队一中队试行,若效果理想,将在三大队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