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30日讯
昨天,记者从市港务局了解到,为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浙江省设立了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嘉兴市及平湖和海盐分别纳入该专项资金分配范围。
据介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已联合发文出台《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至2012年,由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设立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加快全省海洋经济发展,推动海岛和沿海地区的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今年年初,国务院批准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嘉兴作为国家长三角区域发展、海洋经济发展两大战略的交会点,成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两翼”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拥有独特的区位、良好的港口岸线条件和巨大海河联运潜力的嘉兴港,也迎来了发展海洋经济的良好机遇。
市港务局有关负责人称,当前,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全省“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嘉兴石油化工、钢贸、石(木)材、粮食、煤炭及生产资料等依托港口的六个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分别作为提升和启动类,被列入全省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中。“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将为我市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劲动力。”该负责人表示。
“目前,我市六个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均已启动。”市港务局港口发展处处长钟建林告诉记者,近日,嘉兴港独山煤炭中转码头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核准,计划年内外海码头开工,该项目的实施是嘉兴港构筑“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取得的重大进展。同时,杭州湾钢贸城二期已于今年3月份投入运营,为打造浙北钢材交易市场创造了条件。另外,嘉兴石油化工品交易市场项目、浙北生产资料交易市场项目等也已进入筹备阶段。
发展海洋经济离不开“大港口”支撑。据了解,适应发展海洋经济、构筑“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要求,嘉兴港提出“十二五”期间将投资80亿元左右,规划建设各类外海生产性码头泊位33个,新增年货物吞吐能力4800万吨;规划建设内河码头泊位42个,新增年货物吞吐能力约2200万吨,基本建成海河联运工程,进一步加强港口与水运、公路、铁路的配套疏运设施建设,逐步把嘉兴港建成浙北地区主要的港口物流集散中心。
为建设“大港口”、发展“大物流”、完善“大配套”,嘉兴港把推进港口项目建设作为重要着力点。据统计,前5个月,嘉兴港累计完成水运建设投资3.9亿元,预计年内将建成乍浦港区二期3号泊位等6个泊位,可新增年货物吞吐能力865万吨,为“十二五”良好开局打下基础。
“当前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呈现出良好势头,但加快海洋经济发展还离不开政策、资金的支持。”钟建林表示,除了《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外,我市在5月份也出台了《嘉兴市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2011~2015年)。“接下来,我市还将出台加快发展嘉兴海洋经济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钟建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