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1日讯
个税起征点9月1日起从2000元调至3500元,昨天下午,宁波市税务部门相关人士透露,如果按照去年全市个人所得税收入来计算的话,宁波纳税人一年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25亿元左右。
宁波第4次个税起征点调整
这次个税起征点调整,也是1980年9月1日我国确定个税起征点为800元后的第三次调整,此前两次分别是从2006年1月1日开始从800元调高到1600元和2008年3月开始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
不过,对宁波纳税人来说,早在1999年的时候就已经享受过个税起征点调高带来的好处,当时宁波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将个税起征点从800元调高到1200元,也就是说全国第二次个税起征点调整时,宁波是从1200元调高到1600元,而不是全国通行的800元调高到1600元。
一年可以少缴25亿元左右
不过,相比前几次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宁波纳税人这次得到实惠将超过以往任何一次。
据了解,2010年宁波全市个人所得税收入为85亿元,同比上年增长31%。宁波市税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按照85亿元的基数来计算,扣掉因起征点提高后不用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少缴的个人所得税,宁波纳税人一年算下来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25亿元左右。
不过,税务部门也表示,这样并不意味着今后宁波个人所得税年收入是简单的(85—25)=60亿元,因为随着纳税人收入的增加和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人数的增加,宁波市个人所得税总体收入应该还会超过60亿元。
主要纳税群体每月最多少缴330元
根据税务部门的统计数据,我市个税收入结构呈纺锤形,月收入3000元至6000元的群体是主要纳税人,此前这部分收入群体缴纳的个税约占全市个税总额的一半。
按照今年9月开始执行的3500元个税起征点来看,月收入3000元至6000元的群体中除了一部分因此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也可以少缴125元—330元。其中,月收入4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纳税人调整前要缴税175元,但是在调整后只要缴纳15元,少缴的比例超过90%以上。
此外,月收入8000元、9000元和1万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纳税人将从本次起征点调整享受到最大的收益,前后对比能够少缴480元,其绝对值遥遥领先其他可以少缴个税的群体。
3.86万元(扣三险一金后)成分水岭
按照新的个税征收标准,记者发现月收入3.86万元(扣除三险一金后)是一个分水岭,也就是说这个收入标准不管调整前后,需要缴纳的个税都是7775元。
但是如果月收入低于3.86万元(扣除三险一金后),9月1日起需要缴纳的个税可以减少,如果月收入高于3.86万元(扣除三险一金后),那么今后需要缴纳的个税就要增加。
记者按照月收入是3.8601万元(扣除三险一金后)来计算,也就是说比这个临界点多1元钱,调整之前需要缴纳的个税是7775.25元,调整之后则为7775.3元,说明多1元钱就要多缴个税5分钱。
如果月收入是3.8599万元(扣除三险一金后),也就是说比临界点少1元钱,调整之前需要缴纳的个税是7774.75元,调整之后则为7774.7元,说明少了这么1元钱就可以少缴个税5分钱。
来源: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