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近日公布《严格实施杭州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土地规划、耕地保护、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权限等作了严格规定。
此外,从今年起,我市将严格实行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考核,已批准农转用的储备土地(含工业储备地块)前三年做地完成率分别低于80%、70%和40%的,相应扣减做地主体下一年度的储备土地农转用指标;其他新增建设用地(中央和省属单位用地除外)前三年供地率分别低于90%、80%和50%的,相应扣减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建设责任主体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如出现违反规划、超计划用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不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低下等情况,将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情节严重的,在整改到位前,暂停该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