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6日讯
小刘是杭州一家淘宝网店的职员,最近老板轻描淡写地就让他丢了工作。他气得不行,觉得归根结底是他没有跟老板签订合同。不签合同是违法的,按规定老板要付他双倍工资,那他能要回这笔该得的钱吗?
小刘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走进了拱墅区祥符街道劳动监察中队设立的调解室,调解室里的劳动关系调解员钱立晓和同事接待了他。
要求公司赔偿
双倍工资及加班费
小刘是河南人,2010年9月7日起,在杭州一家服饰公司上班。
“那天中午(6月21日),老板在公司,当着所有人的面叫我‘另谋高就’。”小刘很委屈,“我一直待遇不高,4次提出离职,老板都不放我走。现在,就因为要照顾老板朋友的女儿,就叫我走人,真气人!”
受理投诉后,调解员钱立晓先去了一趟企业。经了解,该服饰公司是一家淘宝网店,小刘在公司从事售后服务工作,企业未与小刘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负责人许某解释说:“小刘到我们公司后,每隔一两个月就提出辞职,我们只好做他的思想工作。久而久之,签劳动合同的事情就搁下来了。”
“至于加班费么,小刘工作时间弹性比较大,公司从来没有强行要求他加班。有时候他在单位里,没活的时候就上上网、聊聊天。满打满算,每天工作时间也不超过7小时。”许某表示自己先找刘某协商一下再说。
一碰就吵,
现场“火药味”十足
昨天上午,小刘再次找到了调解员钱立晓。他显得很激动:“老板根本没有诚意。我一定要找他把事情讲讲清楚,这是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他违反了就要受到处罚!我要求老板赔偿我双倍工资和加班工资。”
调解员钱立晓马上联系上许某,希望他来劳动关系调解室接受调解。许某如约而至,但是,和小刘见面没谈上几句,两人就吵了起来。
“吵架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还是坐下来谈清楚!”钱立晓劝阻,“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确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得很清楚,这一点你们就不用再争了。还有,维权要理性,吵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许某向调解员出示了小刘的工资单、考勤卡等各种记录,表示愿意在协商的立场上,付给刘某双倍工资15000元。
小刘对这个数字还是有点不满意,懊恼地说:“如果你不接受,那我们就劳动仲裁见吧!”一时间,现场气氛又火药味十足。
调解员据理力争
耐心说服
又将陷入僵局,调解员灵机一动,让小刘先离开,将许某单独留下来谈心。
许某对着调解员,也觉得很委屈,因为自己已经让步很多了。“15000元不算少了,我们做老板的也难啊。”
“这个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7月1日开始,《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由于你管理上的疏忽,造成了违法行为,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调解员钱立晓据理力争,并拿出许某提供的工资单和考勤卡,当场找出来几处“漏洞”给他看:
“你看,考勤卡上只有日期,没有起止时间,所以无法判断,员工每天工作是否超时。”
“你看,工资单上有一项叫社会保险的补贴费500元,那就是单位给刘某每月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补偿。可是,《社会保险法》规定,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员工应该缴纳个人部分,单位应缴纳单位部分。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调解员钱立晓耐心地解释道,“退一步说,补给个人而不缴纳保险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一旦劳动者投诉,你还是要给劳动者补足社会保险。”
许某听了,态度当即发生转变,坦率承认了自己在管理方面的失误,表示愿意赔偿刘某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