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浙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浙江省委、省政府在2009年的经济工作会议和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要在三大产业带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谋划和构筑一批产业集聚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纳入省级战略层面,统筹规划、合理开发、重点培育。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这一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快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增强舟山群岛海洋经济的全面发展能力,特编制《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规划指导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舟山集聚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重点明确舟山集聚区建设的总体思路、战略目标、空间布局、开发时序、产业导向、基础设施、生态保护、要素保障和体制机制等。
规划范围包括规划控制区、重点规划区和“十二五”开发建设区等三个层次。规划控制区包括“一城诸岛”,即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简称海洋科学城)、金塘岛、六横岛、衢山岛、舟山岛西北部、岱山岛西部、泗礁岛、朱家尖岛、洋山岛、长涂岛、虾峙岛。重点规划区以新的发展空间和产业功能区为主,面积约98平方公里。“十二五”开发建设区面积约31.6平方公里。
规划依据:《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浙政发〔2010〕45号)、《中共浙江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0〕7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0〕39号)、《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导则》(浙发改地区〔2010〕260号)、《浙江省产业集聚区产业准入指导意见》(浙发改地区〔2010〕1049号)等,并与省、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带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等相衔接。
规划期限为10年(2011~2020年),以“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为重点。
资料下载: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资料及招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