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2日讯
离婚了,他却后悔了。当复婚要求得不到满足,他干了傻事,除了多次纠缠,还刺伤了前妻,导致前妻轻伤。7月5日,德清法院审理终结俞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在宣告判处俞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同时,对其发出该院首张“禁止令”:俞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将不得接触前妻。
俞某与被害人张某离异后又反悔,多次携带刀具等纠缠张某要求复婚,当发现张某执意不肯复婚并与他人交往后,遂产生报复的念头。
2010年12月6日一大早,俞某携带折叠刀至张某上班的公司门口等候,待张某出现后偷偷尾随进入公司至停车棚处,上前将张某按倒在地,随即持刀对张某面部连刺数刀,造成张某面际部、发际部及手掌等多处受伤。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俞某这下慌了,赶紧把张某的医疗费给付清了,还赔偿了人民币5000元。
德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俞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已对被害人进行一定经济赔偿,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鉴于张某对前夫仍极度害怕,担心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再去找她,德清法院同时发出“禁止令”:禁止被告人俞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未经对方同意接触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