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我省将进一步提升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浙商系列”地方金融总部机构的实力。
浙江日报杭州7月12日讯 金融强,经济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浙江“十二五”时期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而作为“领头羊”的金融业则是现代服务业的重中之重。“十二五”时期,浙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有望突破1万美元大关。国际经验表明,这一阶段正是金融业高速发展的黄金机遇期。
银行业的“浙银品牌”、证券业的“浙江板块”、保险业的“浙江亮点”、地方金融的“浙商系列”……“十一五”时期,我省构筑起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金融体系,基本确立了浙江在全国各省中业务发展领先、改革创新领先、服务效益领先、运行质量领先的金融强省地位。那么,未来5年,浙江金融业如何实现新的跨越?本报记者今天就此对话“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主要牵头人、省金融办主任丁敏哲。
“两个中心”撑起金融强省未来
记者:我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起点高、覆盖面广,如何把握未来5年浙江金融业发展的主脉络?
丁敏哲:实际上,浙江金融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思路就是“两个中心、一个强省,”即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建设金融强省。这主要基于浙江的经济特色和金融特色考虑。可以说,放眼全国,目前浙江最具条件建设“两个中心”。
首先,民营经济、县域经济、中小企业是浙江经济的活力和主体所在,与此相对应,浙江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金融生态环境等“三小”特色方面也形成了明显的优势。“十二五”时期,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浙江金融的“三小”特色,实现浙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其次,浙江金融业将争创“四大”优势,即通过搭建一批金融服务大平台、建设一批金融发展大项目、支持一批金融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大金融”产业格局,实现浙江金融业的跨越式发展;第三,需要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形成错位发展。浙江只有积极融入,主动对接上海的金融市场、国际金融服务和金融产业链,在金融资源配置和金融服务对象方面形成错位,才能争取同步试点、共享政策,实现借势发展和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当然,打造“两个中心”的落脚点和最终目的就是要建设金融强省。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金融服务能力要强,另一个是金融产业发展要强,只有两方面都强了,才能称得上是金融强省。
“金融中心”剑指融资难
记者:今年以来,中小企业“钱荒”再度成为焦点。浙江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对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有何创新意义?
丁敏哲:中小企业融资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迄今为止,国内还没有省级范围的区域性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更没有国家层次上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所以,浙江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意义深远,我们希望通过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浙江中小企业金融市场体系,优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不到资、融不起资、融不好资的难题。
我省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将形成六方面的优势和功能:一是进一步加大信贷资金的保障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使浙江成为全国性的“资金洼地”,成为全国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比重最高、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最便利的地区之一,最终形成全国领先的中小企业放贷中心功能;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多元化资金支持和全方位金融服务,使浙江成为全国性的“资本高地”,成为全国中小企业产业投资最活跃、中小企业投资金融服务最齐全的地区之一,最终形成全国领先的中小企业投资中心功能;三是进一步加大推动企业上市融资的力度,形成丰富的上市公司储备资源,使浙江成为全国中小企业上市数量最多、上市资源储备最丰富、地方产权交易最活跃的地区之一,最终形成全国领先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功能;四是进一步提高金融资源的集聚能力,使浙江成为全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最集中、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数量最多的地区之一,最终形成全国领先的中小金融机构集聚功能;五是进一步加大对金融创新的支持力度,在产业金融、贸易(物流)金融、网络金融、创业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形成创新优势,使浙江成为全国中小企业金融创新产品最多、融资渠道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最终形成全国领先的中小企业金融创新功能;六是进一步提高金融产品定价的市场化水平,使浙江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中小企业资金定价中心、中小企业金融产品交易中心、中小企业投融资信息中心之一,最终形成全国领先的中小金融产品交易定价功能。
“财富中心”让民资阳光化
记者:与中小企业一样,浙江民资是外界注目的另一个焦点,建设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又是基于什么样的考量?
丁敏哲: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必然滋生财富管理的需求,特别是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往往需要借助各类财富管理机构的作用,实现从“企业家”到“战略投资者”的角色转变。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民营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积累了丰厚的民间财富,民间资本存量达万亿元,要把民间资本转化为促进浙江经济增长的产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有效拓宽人民群众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迫切需要金融部门发挥财富管理的积极作用。同时,为了接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通过功能错位获得借势发展,也需要发挥浙江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雄厚的优势,借鉴“纽约—波士顿”模式,在浙江的金融中心城市形成民间投资管理功能优势,实现财富的世界级管理和全球化配置。
推进“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将重点形成五方面的优势和功能:一是进一步提高财富管理机构的集聚程度,设立政策优惠、资源聚集的财富管理机构总部集聚区,使浙江成为全国财富管理机构类型最齐全、地方法人财富管理机构数量最多的地区之一,形成全国领先的财富管理机构聚集功能;二是进一步提高财富管理机构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能力,强化财富管理机构对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资本运营的服务和指导,为民营企业总部基地的建设配套财富管理服务功能,使浙江成为全国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总部金融服务最健全、总部财富管理最领先的地区之一,形成全国领先的民企总部金融服务功能;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创业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基金)投资浙江中小企业和支持民间创业活动,使浙江成为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基金)最活跃、本土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基金)数量最多的地区之一,形成全国领先的创业投资管理中心功能;四是进一步加大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支持力度,鼓励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浙江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质中小企业,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投资成长性中小企业推动企业上市,使浙江成为全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形成全国领先的产业投资管理中心功能;五是进一步提升财富管理机构的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包括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财富管理业务的服务品种和类型,证券、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等,使浙江成为全国财富管理业务门类最丰富、创新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形成全国领先的财富管理服务创新功能。
专家声音
高屋建瓴谋划未来
史晋川
《浙江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全面转型发展的关键背景下制定的。基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国内外发展环境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规划》提出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进一步推进“金融强省”建设的发展目标,这符合浙江省“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的要求,同时也体现了现代金融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浙江金融业发展特色。
“十二五”时期,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将接近高收入国家(地区)水平,迎来全面转型和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按照国际经验,这一阶段是加速第三产业发展、实现消费结构升级、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金融业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因此,《规划》凸显出浙江省从“金融大省”向“金融强省”的跨越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金融发展将成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突破口。
“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加快长三角金融一体化进程,我省通过充分发挥浙江市场化机制完善、民间财富集聚程度高、金融生态环境优良的特色,打造浙江金融优势品牌,大力发展财富管理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有效服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县域经济和城乡居民,有利于实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错位发展,从而形成良性互动、互惠互利的发展格局。
地方金融发展是地方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在资本自由流动条件下,大企业能够不依赖于地方金融而从本区域之外获得资金来源,但中小企业需要地方金融的支持获得融资来源。因而地方金融发展对于以中小企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的区域尤为重要。
基于此,《规划》提出打造“两个中心”是考虑到浙江经济的主体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现实,通过大力发展地方金融,以此推动全省经济快速、健康和平稳增长。“十二五”时期,随着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入推进,部分民间资本将逐步退出高消耗、低附加值的传统产业领域,急需寻求新的投资渠道来提升产业价值链,寻求新型产业来提高增加值,资本的配置模式将进一步向专业化、集约化、高效率转型。而“两个中心”建设有利于促进民间资金向产业资本转化,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同时提升金融业自身发展水平,使浙江经济率先走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路径。
“十二五”时期,随着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大众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渠道和专业化的财富管理平台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社会保障程度的需求会越来越强烈,中小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不断增加。《规划》提出打造“两个中心”,能较好地推动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进一步激发金融机构活力,挖掘和拓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完善金融产品结构,也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分散经营风险,增强竞争力,还能够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扩大内需,推动浙江从“金融大省”向“金融强省”的跨越。
(作者为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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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金融业
发展目标
-金融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左右,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达4600亿元左右,占全省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12%和24%左右,直接融资比重提高到10%以上。
-银行业发展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全省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2%以上,2015年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8万亿元和7万亿元;争取涉农贷款占比提高到6%,小企业贷款比重达到25%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以下。
-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进一步完善。全省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总数达到350家左右,新增募集资金达到1200亿元以上,上市公司总数继续保持全国前3位,各种债券累计发行额占全国同期发行总额的5%以上。
-保险业创新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全省保费收入比“十一五”期末翻一番,保险深度超过4%,保险密度超过2800元,产寿险业务规模和增速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地方金融机构加快做强做大。到“十二五”期末,力争使各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数量明显增加。
-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有效的金融稳定监测和金融风险预警系统,金融资产质量、经营效益、风险控制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水平。
“十二五”金融业
发展战略举措
-确立“两个中心”的功能定位,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金融强省”功能支撑体系。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形成全国领先的中小企业放贷中心功能、中小企业投资中心功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功能、中小金融总部集聚功能、中小企业金融创新功能、中小金融产品交易定价功能。
民间财富管理中心的功能定位:形成全国领先的财富管理机构聚集功能、民企总部金融服务功能、创业投资管理中心功能、产业投资管理中心功能、财富管理服务创新功能。
-加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和金融集聚区,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金融强省”空间支撑体系。
加快建设杭、甬、温区域金融中心城市。把杭州打造成为金融综合实力突出的长三角重要区域金融中心;把宁波打造成为对接上海、服务海洋经济的区域性专业金融中心;把温州打造成为连接长三角和海峡西岸两大经济区、服务民营经济的区域性专业金融中心。
打造一批区域金融特色城市。台州努力形成特色鲜明的民营银行先行区、小企业金融服务示范区;绍兴提升专业化产业金融服务特色;嘉兴成为接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桥头堡和纽带;金华、义乌拓展市场商贸和物流金融领域的区域特色;湖州加大农村金融创新力度,凸显金融服务新农村的示范作用;舟山大力发展海洋金融;丽水、衢州大力推进金融服务均等化。
-着力打造六大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金融强省”服务支撑体系。
构筑金融机构集聚平台,打造中小金融机构集聚基地和财富管理机构总部基地;
构筑金融资源整合平台,探索组建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积极打造资本市场“浙江金融板块”;
构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立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构筑金融后台服务平台,规划建设金融公共支撑服务基地,设立灾难数据备份中心、金融后台呼叫中心、金融新产品开发、金融人才培训基地等;
构筑农村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县域金融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构筑投资基金引导平台,创设一批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和购并重组投资基金。
(以上摘自《浙江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