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3日讯
去年11月5日,慈溪某小区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案,在雇主家干活的保姆冯某被杀。冯某的丈夫和儿子小冯将雇主告上法庭索赔65万余元。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于2011年3月29日自愿达成协议:雇主马某爷孙俩一次性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损失255000元。日前,赔偿费已交到冯某丈夫和儿子手中。
上周,马某爷孙将其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所有损失。
马某爷孙俩认为,凶手曹某没有任何经济赔偿能力,他们也是受害人,单独承担如此责任不公平。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保姆”和“保安”,负有安全管理的义务,若物业公司能够规范管理,严格人员和车辆出入,凶手曹某就不可能混入小区,也不可能行凶杀害冯某,他们也不可能遭受如此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目前,慈溪法院已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