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5日讯
7月14日,鹿城区城管与执法局出台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前往公共娱乐场所娱乐,须事先报备,经接受备案后方可前往。
这份名为《执法人员前往公共娱乐场所娱乐活动实行报备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中说,公共娱乐场所特指向公众开放供消费者娱乐的歌舞场所,主要包括歌舞厅、迪斯科酒吧、夜总会,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该规定对报备的程序作了具体说明:中层干部及以下人员向该局纪检组长报备,局领导班子成员向局主要领导报备。报备时应向备案领导以手机短信的方式报告娱乐活动的时间、场所、随同人员、事由等情况,备案领导应采取电话或短信方式予以提醒答复,并在24小时内将情况登记备案。遇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予以登记备案。
该规定严禁执法人员在公共娱乐场所有以下行为:参与或放任吸毒、赌博、色情等活动;酗酒滋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请托;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进入娱乐场所娱乐活动;参与公共娱乐场所庆典活动;接受营利性陪侍。(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