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8日讯
一名乘客在客车中昏迷,他没下车,司乘人员也未察觉,一个多小时后才发现他已经猝死车中。死者家属将运输单位告上法庭。
去年12月25日,温州长安集团的一辆大客车从广州广园客运站开往平阳水头客运中心,约需14个小时。
当天深夜,客车在广东服务区停靠,吴某和其他乘客一起下车吃饭。而到次日上午6点左右,车子到达水头客运中心时,吴某并未随其他乘客一同下车。
此时,司乘人员并未对车内乘客进行检查,将客车开往平阳客运中心。
直到上午7点20分,该车驾驶员才发现吴某仍然躺在座位上。司机上前叫唤,但吴某仍然昏迷不醒。司机急忙拨打120急救电话。不过,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生诊断为猝死。
日前,吴某家属一纸诉状将温州长安集团告上法庭。其家属认为,运输单位应当尽力救助患有疾病的旅客。并且,车辆到站后,运输单位没有及时清点车内滞留旅客,更没有发现在座位上的吴某,而当车子到达平阳客运中心时,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也导致吴某错过了最佳救助时间。
他们要求温州长安集团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办理丧葬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4.313万元。
目前,平阳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温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