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今年24岁,是一位精明能干的姑娘,与文三路上的不少公司都有着密切的业务来往,许多公司也很信任她。然而,就是凭着这份信任,她却骗走了其中11家公司的60多万元货物。
案件讲述:
五年前,徐某从建德来到杭州,在文三路电子信息街上的一家公司打工。通过努力,她不但学会了如何进货、如何销售产品等业务,还与周边的商家打成一片,有了还算不错的业务关系。
今年,徐某开办了一家独资公司,杭州某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从3月份开始,她陆续通过电话、QQ与之前有业务往来的单位进行了联系,她告诉对方:“我现在自己办公司了,需要采购一些办公用品,你们优惠点卖一些给我吧,我开支票给你们。”
这些公司的人员觉得,之前大家一直很熟,又有业务往来,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便答应了徐某的要求。从3月份到5月份,文三路上的11家公司总共与徐某签订了60多万元的货物购买合同,并将数量不等的打印机、墨盒、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等货品发给了她。徐某也将转账支票开给了这些公司。
4月23日,文三路上的杭州某数码科技公司的财务人员拿着徐某的货款转账支票去银行兑现。谁知第二天银行的退票来了,退票的原因是“存款余额不足”,5月16日,另一家公司也经历了同样的遭遇。
为了搞清楚怎么回事,供货公司赶紧派人去了徐某的办公室,可是这里人去楼空,联系方式也中断了。于是,大家向翠苑派出所报了案。
目前,徐某因涉嫌票据诈骗已被西湖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分析:
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为何能够成功轻松骗过众多商户呢?民警说,主要原因还是这些公司的人员自身防范意识太弱。现在各类票据的诈骗发案率较高,特别是一些转账支票,由于只需要出票人自己签发后,让收款方到银行自行办理,所以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民警提醒说,在用支票等票据进行交易时,一定要留个心眼。拿到支票后,最好向银行确认一下,看看对方账上是否有足够的金额来支付货款。
什么是票据诈骗?
汇票、本票、支票等都是一种通过出票人签发,然后再将钱款通过付款人或者银行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用这种方式进行支付的前提是,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作保证,也就是账上必须有足够的钱才行。
而票据诈骗,就是一种利用支票、本票、汇票等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一般来说,票据诈骗包含以下5种行为方式:
1、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用来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2、利用已经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的行为。
3、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不具备支配权利的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的行为。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给对方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票据诈骗罪。这里所说的“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这起案件里,徐某所开的就是空头支票。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来源: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