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9日讯
记者从2011年度市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动员会上获悉,从8月1日开始,今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正式启动,计划保障300户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新出台的廉租住房实施细则中规定,今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保障形式、住房补贴标准等内容也有了新变化。非低保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经济条件,从去年的人均月收入812元以下调整为972元以下,保障面更宽;保障形式将改为以实物配租为主,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租金减免为辅,廉租房建在兴华西苑;住房补贴标准由去年的8元/平方米提高到8.8元/平方米;年满22周岁以上且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因无住房而不能单独立户,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内的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从8月1日起,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将开始受理廉租住房申请,办理初审程序。申请的家庭将经过申请、受理和复核、公示、认定等程序,符合条件的家庭将于今年11月中下旬完成廉租住房保障配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