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政策详解
◆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对免费成功介绍“新杭州人”就业的杭州市区各类职业中介机构,按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每位“新杭州人”一年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贴:在杭州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0年且持《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的人员,按规定在杭州主城区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并以单位或城镇个体劳动者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不过,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洗头、足浴、棋牌等项目不享受补贴。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政策:领取《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一年内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在营业执照有效期满1年时已招用5名以上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或持《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人员,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标准为5000元。
◆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持《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人员,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其中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化创意类项目,最高额度可提高为20万元;贴息50%。
◆场地租金减免:对进入杭州市失业人员创业园创办企业的持《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人员,应给予场地租金减免。减免方式为:头12个月的场地租金给予全额减免;第13个月到第24个月给予场地租金总额70%的减免;第25个月到第36个月给予场地租金总额30%的减免。补贴标准最高为3元/平方米/天,补贴面积最高为50平方米,减免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