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
郑女士常年在海外,去年在杭州下沙世茂江滨花园,花了548万买了一套精装修的房子。昨天,她特地从美国赶过来收房,大吃一惊,开发商交付给她的这个房子竟然是个毛坯房。
郑女士:“在美国洛杉矶推广,精装修的房子。我们对世贸比较了解,是个品牌。没贷款,一次性付掉的。”
郑女士是在去年7月份,签下了合同,以548万的价格,买下了世茂江滨花园的一套精装修的房子。今年6月底,开发商通知郑女士,房子可以交付了。
郑女士:“7月份,美国赶过来,毛坯房。”
眼前的这套房子让郑女士傻眼了。水泥墙,水泥顶,水泥地板,房子里面没有任何装修。郑女士说,自己明明花了548万,买的是精装修房子,怎么收到的却是毛坯房呢?于是,郑女士找到了开发商杭州世贸置业。开发商表示,合同上面的确是以毛坯房交付的。郑女士回过头来再仔细看合同,感觉自己跳进了一个陷阱。
郑女士的朋友周先生:“对毛坯房没有明确指示,合同上看不出精装的还是毛坯的。”
在合同上,我们看到这么一句话:双方将该商品房的装修,约定于本合同附件四,而附件四中对于墙壁、顶棚等的约定,其实就是一个毛坯房的标准。再仔细看附件四括号中的一句话:如为精装修的房子,双方应当约定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等。也就是说,如果是精装修的房子,郑女士需要和开发商另外再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来对装修标准作约定。但这份补充协议,郑女士没有看见过,也没有签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随后,我们找到了开发商杭州世茂置业。
杭州世茂置业工作人员:“6月30号达到的,就是合同约定的标准。”
开发商的意思是,他们并没有违约,他们是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达到约定标准的房子按期交付了。不过,开发商承认,郑女士买的的确是精装修的房子,而装修部分,需要和业主另签协议,进行二次交付。
杭州世茂置业工作人员:“装修部分是一个附属品。”
杭州世茂置业工作人员:“签合同的时候,先签一个毛坯的,精装修的话,后面再签。(什么时候签?)当时没有确定时间,因为补充条款要走我们内部的程序。”
郑的朋友:“程序要走一年啊?”
郑女士:“(你们买过精装修的房子吗?)买过,两份合同一起签的,拿到的房子是精装的,(会中间给你们看一次毛坯房吗?)没有。”
那么,在当初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开发商为什么没有和业主签那份约定装修标准的补充协议呢?
杭州世茂置业工作人员:“(按照正常的程序,精装修房子交付是怎么样的?)我们交付是按批次来的,其中3号楼一栋是精装的,我们去房管局备案的是按照目前的现状(毛坯),所以里面没有装。”
开发商表示,他们在房管局备案的是毛坯房。因此,和客户签的合同是备案的合同,自然也是毛坯房。然而事情真的是这样吗?下面,郑女士要给大家来算一笔简单的帐。
郑女士粗略计算了一下,按照当时的房价,她的这套房子,如果是毛坯房,只要300万左右,也就是说,有200多万是装修的钱。然而,郑女士想不通的是,既然合同是毛坯房,为什么她却连装修的钱都付了呢?
杭州世茂置业工作人员:“(协议还没签,就收了钱,合适吗?)这(最终交付的)的确是精装修的房子。”
而郑女士觉得奇怪的是,连补充协议都没有签订,双方并没有约定装修标准,那么当初定的那200多万的装修费用,这是按什么标准定的呢?再说,现在既然房款已经付清了,如果再签一份补充协议来确定装修标准,这又从何谈起呢?
郑女士的朋友周先生:“我付钱之前,全部约定好才让我签。你没约定,我钱付了,再谈标准,怎么谈?对我们顾客来说,肯定是希望越高档越好。”
开发商方拿出了一份补充协议,表示,现在可以动工装修,在今年12月31号完成最终交房。然而,我们看到,这里所谓的标准,并不明确,比如,电器、插座都只是标注:知名品牌。
杭州世茂置业工作人员:“以样板房为标准。”
郑女士的朋友周先生:“样板房已经卖出去了,人家改动了呢?怎么能做标准?”
最后,郑女士提出,她就当自己买了一套毛坯房,要求开发商将她已经付掉的装修费用退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等待,开发商方面同意了。
杭州世茂置业工作人员:“装修部分的钱退给你,标准我们到时候会有清单,你可以去厂家也好哪里也好,去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