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4日讯 为优化道路交通秩序和美化市容环境,本月起,普陀区城管、公安、交通、工商、质监以及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等部门,将联合对城区非客运自备人力三轮车实施整治。
此次整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年检上牌阶段。本月内,普陀区多个部门将联合对城区非客运人力三轮车进行年检;其年检的车辆包括沈家门和东港街道城区内的各相关单位、菜场、工商个体户(店)、居民代步等四类被发放过牌照的自备非客运人力三轮车。符合相关要求的车辆,将由城管部门重新统一喷漆、喷字、上牌、发证;对未能提供原牌照的三轮车不予年检,对年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车辆证照。新做牌照的,必须先提出申请,核准后再予以办理。
第二阶段为集中取缔阶段。自9月1日起,对各类无牌无证三轮车且在城区行驶的,普陀区多个部门将联合执法,一律依法予以扣没。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年检的车辆或年检未通过的,将注销原证照,取消上牌资格;继续在城区行驶的,按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处理,依法予以扣没。对只能在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内部运营和城郊接合部从事废品收购的人力三轮车,在城区行驶的,均按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处理,依法予以扣没。
普陀区自备人力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结束后,各个部门还将建立联动机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对发现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和非法销售、拼装三轮车的,将及时查处取缔,坚决防止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