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6日讯
从8月1日起,衢州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设卡点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8月2日晚7点半,朱某骑着摩托车在衢江区杜泽收费站被卡点交警拦下。朱某喝了一瓶啤酒被查出无证酒后驾车。朱某是衢江区杜泽镇人,今年48岁,一直在某公司工程队里打工,一天能赚七八十元钱。工程队离家路途挺远,女儿为了让父亲上班方便,在一年多前给父亲买了一辆摩托车。每天早晨6点多,朱某就骑着摩托车去上班,一直要到晚上吃过晚饭后才会回家。朱某不抽烟,但爱喝酒。特别是夏天,喝一瓶冰啤酒在朱某看来就是最大的享受。女儿劝过他多次,让他别喝酒,骑车不安全,但朱某就是听不进去。因为文化程度低,朱某也一直没有去考驾驶证,一年多来一直处于无证驾驶。
当晚,市交警支队衢江大队和柯城大队在辖区内设了6个卡点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闯红灯超速均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全市严查严处的重点违法行为包括: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号牌规定(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等),违反载人规定(客运车辆和其他车辆超员,拖拉机等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等),违反车速规定,违反车道行驶规定(违反规定变更车道、越线超车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闯红灯、未按导向行驶等)等。
城市道路时速105公里以上会吊证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将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处罚。
涉及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其中醉酒驾车,一律进入追刑程序,查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的,一律扣留车辆、收缴非法牌证,并对驾驶人按照规定记12分。
涉及超速违法行为的,在普通公路行驶时速135公里以上、城市道路行驶时速105公里以上以及公路营运车超速(普通道路超过该路段实际最高限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在媒体公开曝光,依法一律予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当事人经告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罚的,一经查获,一律扣留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