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5日讯
连连上涨的物价让困难群众最先受到冲击,为缓解生活压力,昨日,温州市启动今年第二季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按照规定,市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发放165元,农村低保对象为100元,8月27日前将全部发放到位。
统计显示,今年二季度我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达到8.3%,按照有关通知,我市已启动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对象的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
据了解,温州市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可得到165元,农村低保对象为每人100元,矾矿低保对象135元。市区持有《温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城镇低保边缘户每人85元,农村低保边缘户每人50元,矾矿低保边缘户为70元。其他县(市)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的基本生活补贴金额为8.3%×4.5×当地月低保标准,困难家庭救助对象的补贴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的50%。
初步估计,此次我市享受物价补贴对象约14.6万人,支出的补贴总资金达1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