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8日讯
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就想找个“金龟婿”。不过第一次嫁人时“看走了眼”,夫家的条件不如预想的好,便伺机逃走,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另嫁他人。4日,莲都区检察院以陆某涉嫌重婚罪向莲都区法院提起公诉。
现年35岁的陆某是广西柳江县人,由于家境比较贫穷,因此一直梦想着找一个“有钱”的丈夫,以此改变自己的生活状况。
2007年8月,经人介绍,陆某认识了丽水男子陈某。陆某想,浙江是个富地方,陈某家条件应该也不错,于是就跟着陈某来到丽水,到陈某家里“考察”了一番。看过陈某的家后,陆某觉得条件还可以,就决定嫁给陈某,并收了陈某1万元的聘礼。
2007年8月27日,陆某和陈某在莲都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不到一个月,陆某就发现陈某家条件其实并不如自己预想的好,而陈某对自己也不算体贴,与自己当初的期望值差太多,就萌生了逃回老家的想法。
一次,陆某趁外出购物的机会,偷偷离开丽水回了广西老家,后经人介绍很快又认识了安徽芜湖的一名男子。因为觉得这名男子条件比之前的陈某要好,于是在2007年11月8日,陆某又与该男子在安徽芜湖登记结了婚,并一直留在安徽芜湖生活,与该男子生育一子。一直到今年6月案发时,陆某还不知道自己已涉嫌犯了重婚罪。
检察机关认为,陆某与他人登记结婚,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