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卖家将机器用密码上锁
今年4月,经营精雕加工厂的陈女士从南京维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进购了4台单价为5.7万元的木工雕刻机,保修期是一年,双方约定,买家要在购买后6个月内付清全款。
使用过程中,雕刻机的主轴经常损坏,且维修费用较高。按照合同规定,商家要“在24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进行解决”,但陈女士说商家维修并不及时。“我现在还没有付清全款,他们都这么不积极,要是付清了全款,会不会不来修呢?”
其实在去年10月份,陈女士的工厂就向该公司购买过6台同款机器,当时合同中规定,6台机器全款的10%作为质量及售后服务履约保证金,等一年保修期满后再结清。考虑到商家的售后服务还可以,今年4月,陈女士又订购了4台,但签订合同时,由于匆忙,并没有约定保证金的事宜。
对于后面4台雕刻机,陈女士希望商家能与自己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全款的20%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再付清。
陈女士说,现在商家对卖出的机器设定了密码,要等买家付清全款后才会予以解除。已经上锁的那台机器从7月18日起停工至今,每天给工厂生产造成660元的损失,而依照合同规定,商家耽误其正常使用机器是违约行为,应以1000元/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为什么主轴那么容易坏掉,我也去问了业内人士,才知道一般雕刻机的主轴上面是有4个电珠的,而我买的机器只有两三个,我怀疑是厂家偷工减料,产品也没有说明书和合格证。”陈女士希望商家能把雕刻机的主轴,换成有4个电珠的那种,免得以后还要频繁维修。
卖家:是买家违约在先
南京维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的倪先生,是与陈女士签订购买协议的销售人员。倪先生表示,“合同里面规定了:如果买家没有付清款项,我们有权控制和收回机器的。”所以他们才锁上了机器的密码。
倪先生一直强调他们是按照合同办事,并不存在违约行为。“合同上说的是‘24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并没有说24小时内一定解决问题的。我们的确是24小时内就有人过去的。”至于主轴频繁坏掉,他解释为夏天发热引起,不是质量问题,“而且我们并没有卖给她三无产品。因为她没有付完钱,我们才押了说明书。”
倪先生说,陈女士已有两个月没有按时支付分期款项,也没有支付违约金。“我们公司已经在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她了。”南京维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态度坚决,对于陈女士提出的要求,表示不能接受。
律师:消费者对保证金的要求是合理的
记者就陈女士的案例咨询了杭州市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华律师。陈律师表示,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保修期是一年,而全款却要在半年内付清,消费者对于商家能否如约保修存有疑虑,提出要签订补充协议,将全款的一部分作为保证金,保修期满后再支付,这个要求是合理的。
陈律师分析,如果厂家强制阻碍机器的使用,也是一种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办事,如果消费者不按期付款,他们可以向其收取违约金,而不是像这样‘以暴制暴’来对抗。”
最后商家还是不愿意协商保证金事宜,那么消费者又该怎么办?陈律师建议,如果先前商家确实在维修义务中没有恰当履约,消费者可以此为由书面通知对方:由于对方没有依照合同办事,那么她也将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按照合同法规定,在对方不履行合约的情况下,你也没有理由继续履行这个合约,这样也算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办法。”
陈女士向本报热线85188518反映:我向南京维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批木工雕刻机,约定保修期1年,全款分6个月付清。但在使用中,机器的主轴经常坏掉,商家维修不及时,我担心付清了全款后,商家不如约履行维修义务,所以要求将全款的2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待保修期满后再付清。现商家不仅不肯协商,还将机器用密码上锁,导致机器不能工作,希望商报帮忙维权。据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