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8月11日举行第71次主任会议,部署近期工作。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副主任于辉达、顾树森、陈重华、项勤、陈振濂、徐祖萼、郑荣胜,秘书长俞宝祥出席会议。会议由副主任于辉达主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市人大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拟提交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内容,决定会议于8月30日至31日举行,预定会期2天。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并表决《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杭州市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杭州市本级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度杭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杭州市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团关于出访有关国家的报告(书面)。会议还将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报告。
主任会议还讨论了关于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调查报告,讨论并通过了《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新闻发布会等方案。
据杭州日报 作者 傅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