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世界第十个知识产权日),丽水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2006-2009年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了8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丽水市检察院等10个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纳爱斯集团等6家企业代表,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以及丽水电视台3个频道的媒体记者应邀出席新闻发布会。
市中院院长黄文斌指出,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该院坚持公开透明、平等保护、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有效遏制了“侵权盗版”现象。为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通过该院努力争取,于2009年10月,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将为全市产业、科技、文化的创新和繁荣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黄文斌院长还对该院2010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一、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面临的新形势。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知识产权审判将继续坚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核心竞争力为重要出发点和立足点,通过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止各类侵权行为,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的充分实现,激励和促进自主创新。二、依法公正稳妥审理好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将继续精心审理好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抓好大要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系列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工作。通过准确适用损害赔偿、停止侵害、包括销毁模具和侵权产品等具体的民事责任形式,制止和威慑侵权行为。继续加大知识产权诉讼调解力度,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三、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质效科学管理。积极探索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审判的途径,鼓励当事人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说明专业技术问题,解决“专业技术事实认定难”问题。规范法官释明和落实判后答疑制度,尽量减少当事人涉诉信访和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