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2日讯
今年24岁的马某是广西全州人,虽然年纪轻轻,但已先后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入狱。今年年初,马某刑满释放,可他却不思悔改,前脚刚迈出牢房,他就在桐乡实施了两起抢劫案件,抢得财物价值合计8000余元。
第二次作案后不久,马某被桐乡公安部门抓获。归案后,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还供出,有个姓邹的同伙,警方很快将邹某“抓获”,并对邹某实施刑事拘留。但奇怪的是,邹某在接受警方审讯时,一直否认与马某一起实施过抢劫,这让审讯人员迷惑不已。
民警多次讯问马某以后,他终于承认,作案是他一人所为,邹某并非同伙。那马某为何要把毫不相干的邹某牵扯进来呢?原来,马某和邹某本来就认识,但向来不和,所以马某落网后,突然心生一计:何不借此把邹某也扯进来,如果邹某最后被定罪,那就可以陪自己一起坐牢。即使最后被公安机关识破,邹某也应该吃过苦头了,这样一来,自己的目的就达到了。
事后,邹某被释放。前天,桐乡法院正式开庭审理马某案。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认定马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处罚金8000元。此外,马某因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因此多判一年有期徒刑。
最后,数罪并罚,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