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3日讯 从今天起,在江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刑事案件,都会有相关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全面的调查评估。
需要进行调查评估的犯罪嫌疑人有三类:在批捕阶段,已经构成犯罪,但是,可作轻罪不捕决定的;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相对不诉的;需要提起公诉,但可能被判缓刑的。
这样一来,不仅促进了对轻罪不捕、相对不诉以及非监禁刑罚判决的有效监督,而且有利于全面了解当事人的有关情况,从而作出更加正确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