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影响最直接的,是正在打离婚官司的夫妻。
浙江在线08月24日讯
昨天,也是新解施行第10天,宁波首例涉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离婚案件在宁海开庭。
女方起诉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还没有出台,她原本只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购买的储藏室,以及共同经营收益。但开庭前,女方变更诉讼请求,男方也提出反诉,都要分对方的婚前房产。
婚前说好“AA制”
这对夫妻是再婚的,婚前都按揭购买了房子。男方名下拥有2套房产,共170多平方米,都是按揭买的,每月需支付4000多元。而女方名下也有一套商品房和一个储藏室,每月需支付按揭2000余元。
婚后,两人又在同一处购买了一间26平方米的储藏室。
男方利用街面房,与他人合伙开了一家汽车配件商场。今年,该汽配店已经被卖掉。
男方说,婚前双方曾约定好,各自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各自按揭自己支付。女方女儿的读书费用,以及女方的养老金,由他负担。婚后,他每个月给女方500元买化妆品衣服之类的,大的花销另算。
但他的这一说法女方没有认可。
婚先离了财产还没分
双方的矛盾源于2009年女方生了一场病。
“在上海、北京看病花掉了七八万元。”女方说,起初,男方还陪同她一起看病,后来感情日渐冷淡,经济上也不再支持,要求她自己借钱看病。她觉得这样的日子过不下了。今年1月,她向法院提出了离婚。
两人对离婚决定意见一致,但对财产怎么分割分歧较大。于是经法院调解,今年3月,两人先达成离婚协议,对共同财产及经营收入暂不作分割。
今年5月,女方再度起诉。起诉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还没有出台,女方的诉讼请求里没有涉及男方婚前房产的内容,仅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购买的26平方米的储藏室,对汽配店转让费用、经营收入以及租金收益进行分割。
女方变更诉请遭男方反诉
昨天下午,案件在宁海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后,女方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婚后两人共同支付男方婚前购买的2套房屋的按揭款,以及考虑房屋增值等情况给予补偿。
男方则针锋相对,除了要求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外,同样要求分割共同支付女方婚前购买房屋的按揭款、房屋增值部分补偿及女方的工资收入。
听到男方的请求,女方微微一笑。
两人显然都是有备而来,不仅对新施行的婚姻法新解很熟悉,而且对财产分割方式也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经过估算,双方明确了婚后各自的按揭款额及共同购买的储藏室的处置。其他财产分割,因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法庭也未当庭宣判。
法官建议>>>
不妨实行夫妻财产约定制
宁海法院民一庭法官称,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按揭的情况,在离婚案件中比较普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财产如何分割进行了明确,有利于操作。
“以前司法实践中,我们就是这样分割的,但没想到司法解释三出台后,男女双方为了这一条,在网上吵翻了天,原因是不少女性感觉婚姻缺乏保障。”
法官说,有这种感觉的女性不妨实行夫妻财产约定制,对夫妻双方婚前婚后财产如何分割,进行明确的约定,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婚姻法》第19条也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说完夫妻财产约定制,法官又说,“今天看到有夫妻为房产证加名字离婚的报道,觉得大家的反应是不是有些过了,未雨绸缪当然重要,但夫妻间还是应该更看重情感及子女的健康成长。”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通讯员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