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加名的,不征收契税,只需缴纳80元手续费
-婚前房产加名的,按房价一半征收3%契税。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
加名为例,未约定赠予份额,则加名字按赠予50%计算,即需要缴纳的契税
为100万元×50%×3%=1.5万元
浙江在线08月25日讯
“婚后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属个人财产”、“谁付的首付,离婚后房子就归谁”……8月13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公布后,大家对房屋产权分割的规定尤为关注。能否在房产证上追加名字?加名需要缴纳多少钱?能否通过婚前(婚后)协议约定财产归属?这些问题成了市民迫切想要知道的“头等大事”。
记者8月24日从台州市房地产管理处了解到,目前台州对房产证加名的征税方式和办理手续照旧,对婚后房产加名的,不征收契税;对婚前房产加名的,按房价一半征收3%契税。
80元即可在房产证上加名
根据新规,夫妻一方在房产证上如果没有名字,则很有可能在离婚时无法拥有房屋产权。
记者从台州市房地产管理处了解到,近期已有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并办理了房产证加名手续。其中既有未婚男女,也有中年夫妻。 “夫妻之间过户或是在房产证上增加另一方的名字,是不需要任何税费的,只需缴纳少量的工本费即可。如果房子的贷款已经还清,只需带房产证、身份证和结婚证,缴纳80元手续费即可加名字。”工作人员陶小姐说。
如果房贷尚未还清,则需要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至房产处办理相关手续。
“在房产证上签上双方的名字,以后即使出现纠纷,各自利益也很清晰。”正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章女士在相关手续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了手印。
“听说了新婚姻法,但也并非因此才签上自己的名字。”章女士说,至于房子还贷、装修费等问题,她会和丈夫协商。
加名需缴受赠份额房价3%的契税
采访中,有些市民认为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契税也是一笔比较大的支出。
记者从台州市地税局了解到,婚前财产加名,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即受赠份额房价的3%,而婚后财产加名,并不需要缴纳契税。
“夫妻婚前财产加名,属于‘赠予’,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税额为受赠份额房价的3%。”
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加名为例,未约定赠予份额,则加名字按赠予50%计算,即需要缴纳的契税为100万元×50%×3%=1.5万元。
夫妻加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表,原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设定抵押的需提供银行同意函,申请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或者户籍管理部门证明。
市民签协议的可能会多起来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契税是一笔比较大的支出。同时,如果变更登记的房屋未还清贷款,还需要到银行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拿到银行的同意函才可以到公证处公证,非常麻烦。
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夫妻双方不去做加名,只需要签署一份书面约定,把婚前房产共同约定为婚后共同财产,这样万一出现离婚,该婚前房产也可以以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处理。
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辉强说:“《婚姻法》里有明确的规定,个人财产可以通过协议约定为共同财产。只要男女双方在自愿原则下签订婚前或者婚后财产协议,将包括房产在内的财产的出资、归属等做出明确的约定,日后婚姻一旦出现了问题,有了一纸协议,双方的权益也能得到更好的维护。”
没有得到公证,这样的财产协议有效吗?蔡辉强介绍,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都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规定婚前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因此,只要双方签订协议,即为生效,而不必公证。一旦离婚,根据《婚姻法》也会首先尊重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
“在婚姻生活中,大部分人并没有对财产进行过约定,在很多人的思想中,结婚谈钱太伤感情,尤其是夫妻双方财产不对等的情况下,大家都不愿意签订协议。”虽然目前台州少有签订婚前协议的,但是台州市白云法律服务所副主任周怡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公布后,市民签协议的可能会多起来。
来源: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