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5日讯
前几天,市民陈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其买了一款iPhone手机,上网流量是包月的。可没想到,她都没怎么用,每个月的流量费动不动就上千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实很有可能就是通信运营商擅自开通增值业务,多计了上网流量费用。
像这样的投诉近期还真不少,主要是通信运营商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开通增值业务、销售手机给未成年人、安装的固话宽带无法使用、多计上网流量费用,等等。昨天,市消保委就此发出消费警示,提醒运营商应该规范推广、检查设备运行、完善售后服务,而消费者也要多留意自己的手机消费。
免费增值新业务,给消费者下套
据消保委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投诉中碰到的问题主要有几大类,其中未经同意擅自开通增值业务或开通增值业务出现故障无法使用,一直是消费者对运营商投诉的热点。特别是前者,往往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告知消费者,可以免费给消费者试用一个月或者三个月的增值服务,后来消费者忘记在有效期内取消相关业务,造成超过有效期变成自动续订。
针对这种现象,市消保委建议,对免费使用定期增值新业务的消费者,运营商有义务在免费使用届满时以短信的形式明确告知续费及费用信息。如果消费者不同意,系统将自动关闭此业务,若要使用请以短信或者拨打人工服务热线续订,并存档备案。增值业务推广,运营商不仅要针对设备接入及人工服务、相关定时发布短信平台等软硬件进行检验、系统设置,更需要体现企业诚信。
手机卖给小孩子,引发多起投诉
“销售通信信息设备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消费投诉不是个案。”消保委有关人士说,运营商的营业窗口中,其中有一部分是以手机店加盟租柜的形式存在的。而该部分服务人员有的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在销售手机与配件、放号及开通相关服务上存在管理脱节,甚至严重违规的情况。消保委近期就接到过多起此类投诉,比如将手机销售给13岁甚至年龄更小的小朋友。
有关人士认为,要做到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运营商首先要遵守本单位员工的销售准则。另外,如果是牵涉到手机店加盟员工操作的情况,应合理与店主协商,参照运营商员工的销售准则加强培训,杜绝此类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