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销售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标价牌,在售房源未标示户型、层高、套内建筑面积等内容、在销售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标价牌、销售现场设置了标价牌,但缺少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绿化率等内容,这些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记者8月29日从杭州市物价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杭州价格主管部门自7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目前共查处5起违反房地产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合计拟处161.3万元罚款。
据统计,全市共计出动17个检查组,对138个在售楼盘进行检查。从市物价局的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楼盘一房一价执行情况良好,明码标价内容较为规范。但仍发现5家企业存在无明码标价牌、明码标价内容不全、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如杭州钱江城发展有限公司“贺田尚城”项目,在销售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标价牌,有76套在售房源未标明层高、计价单位、销售状态等内容。按每套罚款3000元,无标价牌罚款5000元的标准,拟依法处以23.3万元罚款。
杭州市物价局表示,查处并公布这些案件的目的在于提醒所有商品房经营者,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必须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必须一次性公开所有可售房源,准确标示每套房源销售状态,不得捂盘惜售;已售房源应标示销售状态,同时标示价格的必须如实标示实际成交价格,不得标示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标价语言必须真实、准确、清晰、严谨,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或者模糊性语言标价,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
接下来,全市价格主管部门还将继续加强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监管,并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热情接听消费者投诉,快速查处举报案件,对商品房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孟青青 刘丽芳